關於對三輪摩托車、三輪電動車和 四輪低速電動車實施限行的通告

交通 摩托車 電動汽車 新能源汽車 吉安交警 2017-06-24

關於對三輪摩托車、三輪電動車和 四輪低速電動車實施限行的通告

為優化我市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決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對三輪摩托車、三輪電動車和四輪低速電動車實施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具體措施如下:

限行時間:

07:00-20:00

每天上午7時至晚上8時

限行區域:

1

井岡山大道城北轉盤至吉福路口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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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福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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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轉盤路口

2

陽明東路(井岡山大道以東至吉安大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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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酒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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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橋西華潤超市段

3

青原大道南苑路口(青原大道與贛江大道交匯處)至華昌轉盤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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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青原汽車站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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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青原區政府路口

請廣大群眾積極配合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

自覺遵守上述規定;

違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將依法予以處罰。

從事郵政、快遞、送水(氣)等提供社會服務的三輪摩托車、三輪電動車和四輪低速電動車,須統一外觀標識和編號,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准後方可在限行道路和限行時間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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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全國文明城,做吉安文明人!

為了大家的出行的安全暢通,

請市民朋友們理解並支持交警工作。

將此通告擴散給身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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