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後不報警不報保險公司 不撤現場引高九路大面積擁堵

交通 保險 攝影 大眾汽車 華龍網 2017-06-04

華龍網6月2日10時17分訊(通訊員 梅川疆)不報警,不報保險公司理賠,兩個駕駛員坐在前車駕駛室理論,不願撤離現場,引起高九路大面積擁堵,,甚至引起高九路上行反堵,兩名駕駛員被渝中交巡警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5月31日18時35分,正值晚高峰時段,化龍橋大隊民警接指揮中心通報,渝中區高九路下行虎頭巖隧道路段,一輛大眾SUV與後方一輛大通中型客車追尾。本是一起責任明確的小事故,兩車應該及時撤離現場,但雙方駕駛員缺乏有效溝通,浪費解決事故的時間,造成後方車輛大量積壓,甚至造成高九路上行反堵。

化龍橋大隊民警接警後火速趕到現場,將在前方車內的兩個駕駛員喊出來,對現場取證後,要求兩名駕駛員立即撤開事故現場。據大眾SUV駕駛員廖先生回憶,當時其正沿最左側車道直行,突然感覺自己車子劇烈抖動,並伴隨著“嘭”的一聲,自己急忙停車察看。下車後,後車駕駛員停車,矢口否認追尾,還說根本看不到。然後,兩個人對事故現場拍照後,在隧道內你一言我一語的爭論,並沒有結果,而後去前車駕駛室內繼續爭論。二十分鐘過去了,雙方駕駛員既沒有報警,也沒有人報保險公司理賠。

為儘快恢復影響交通秩序,民警勘查現場後讓雙方撤到不影響交通地方。通過現場勘察,結合道路視頻監控錄像,民警認定事故系後車追尾引起,由其駕駛員張先生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另外,由於雙方駕駛員的行為違反了《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0條第1款 “未造成人身傷亡且車輛能夠移動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的規定,交巡警對其處以罰款200元。

渝中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在道路上發生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輕微、不影響車輛駕駛的交通事故後,應當及時下車多角度拍照留證,快速將車輛撤離現場至不妨礙其他車輛安全和通行的地點後,再自行協商或報警處理;有效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儘快恢復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使用率,暢通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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