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嚴交規”今實施 警方詳解新道交條例條款

交通 汽車用品 汽車配件 社會 未來網新聞 2017-03-26

原標題:“最嚴交規”今實施警方詳解新道交條例高關注度條款

東方網3月25日消息:今天起,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正式開始實施,其中多達85%的條款為新創設。

這部被稱為上海“史上最嚴交規”的新規,對市民的駕駛行為有哪些影響?是否真如一些社會傳言那樣“寸步難行”?日前上海公安部門對其中部分關注度較高的條款進行了進一步介紹。

撥打手機碰上紅燈堵車時也不行

《條例》第三十四條對一系列駕駛行為進行了禁止性規定,其中就包括“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其實,除了接聽撥打手機之外,發微信、刷微博、玩遊戲等都將不被允許。《條例》規定除“手機”之外,其餘“電子設備”也不能瀏覽,這意味著包括平板電腦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電子設備,在駕車時都不能用。

一些市民表示,如果遇上紅燈或擁堵時,車輛處於停駛狀態,是否可以使用手機?對此交警部門表示,行駛過程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包括遇紅燈時暫停,因此這時同樣不能使用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這樣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計2分、罰200元的處罰。

兒童座椅規定針對“家庭乘用車”

《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員未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在配有安全帶的座位就座時未使用安全帶的,對機動車乘坐人處警告或者20元至50元罰款。針對部分出租車後排安全帶無法使用的情況,公安交警部門將與交通委交換信息,敦促這些車輛安全出行。

安排未滿十二週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駕駛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四周歲未成年人未配備或未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則罰款100元。針對一些市民提出在出租車、公共汽車上無法安裝使用兒童座椅的意見,記者瞭解到,這一規定針對的是“家庭乘用車”而非所有車輛。

此外,駕駛機動車一次連續變換兩條車道,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超過座位數搭載乘客的,將處警告或者50元至200元罰款。

處理違法傳聞的25日不是“大限”

《條例》實施前,就有傳聞稱車輛有“5起以上交通違法會被扣車”,一些微博、微信文章更是稱今天為處理交通違法的“大限”,使上海多個交通違法處理點前大排長龍。

引發關注的其實是《條例》第七十九條:“執行職務的公安民警發現機動車在本市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逾期未接受處理記錄累積達到5起以上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行駛證。”按照《條例》規定,交警現場開具處罰決定書15天后或車主接到電子警察等非現場執法通知15天后被視為“逾期不處理”,這其實是指車輛有5起以上交通違法行為均已過15天未處理,不是指5起違法行為。此外暫扣行駛證只是車輛不能上路行駛,與扣車並不一樣。

據瞭解,市民並不需要趕在今天之前“清空”自己的交通違法記錄,而是可以通過網絡查詢自己的交通違法記錄,視自己的具體情況避峰處理。

此外,註冊面籤後使用“交通安全綜合管理平臺”,或申請綁定駕駛證的工商銀行牡丹暢行卡,都可以遠程處理電子警察等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的計分、罰款,不必到窗口排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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