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曝光交通肇事罪案例(之九十)

交通 法律 刑法 摩托車 上蔡交警 2017-05-27

上蔡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曝光交通肇事罪案例(之九十)

交通肇事罪犯罪人員孟某,男,生於1997年5月20日,漢族,高中文化,農民,住上蔡縣和店鄉柳莊村委孟莊村。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2016年6月26日被上蔡縣公安局決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2016年7月11日被上蔡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上蔡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同年7月23日被上蔡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2016年6月26日凌晨5點20分許,孟某在未取得特種作業許可證的情況下駕駛無牌照橘黃色吊車,沿213省道由南向北行駛至上蔡縣蔡溝鄉邱莊中海石化加油站附近路段時,與王某駕駛由北向南行駛的紅色雅馬哈普通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被害人王某當場死亡,二輪摩托車乘車人袁某受傷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上蔡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孟某應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被害人王某應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上蔡縣人民檢察院以孟某犯交通肇事罪向上蔡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6年12月9日,上蔡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孟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現予以曝光。

上蔡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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