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男子酒駕到高速接人,結果被警察接走'

蛟河 交通 吉林市 二三裡資訊吉林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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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男子酒駕到高速接人,結果被警察接走

晚8點50分,吉林市民警在琿烏高速公路蛟河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小轎車停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旁。

民警走近該車發現駕駛人臉色發紅,令駕駛人將車窗打開後民警又聞到車內有酒氣。

民警欲進一步檢查,駕駛人稱自己不上高速行駛,只是到高速站口接個朋友,接完由朋友駕車送其回家,想以此躲避民警的進一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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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男子酒駕到高速接人,結果被警察接走

晚8點50分,吉林市民警在琿烏高速公路蛟河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小轎車停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旁。

民警走近該車發現駕駛人臉色發紅,令駕駛人將車窗打開後民警又聞到車內有酒氣。

民警欲進一步檢查,駕駛人稱自己不上高速行駛,只是到高速站口接個朋友,接完由朋友駕車送其回家,想以此躲避民警的進一步檢查。


蛟河男子酒駕到高速接人,結果被警察接走


但對於車內只有一人,已經將車駕駛到高速公路入口的違法事實,駕駛人是無法逃避的。最終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人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6.2/100ml,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

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第110條第1款,暫扣其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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