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方向盤,開鬥氣車,危害公共安全必嚴懲!'

轎車 上海 山東 德州 交通 鄞州檢察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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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經開區:

搶奪公交車方向盤,一乘客獲刑三年半

近日,山東省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該市首例“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範某被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今年2月13日下午,德州市民範某酒後乘坐某路公交車時,因在車內隨地吐痰,與公交車司機劉某發生口角。當車行駛至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大雁島西側紅綠燈位置時,司機為了躲避前方車輛急剎車,這讓範某極為不滿。範某開始辱罵司機,並起身奔向駕駛座,毆打、拉拽正在駕駛中的司機,還搶奪司機手中的方向盤,致使車身劇烈晃動,多次偏離正常行駛路線,車輛方向失去控制,向著減河橋面西側護欄衝去,致使車身與橋面路牙石發生20餘米剮蹭,車輛受到損壞,乘客受到驚嚇。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範某與公交車司機發生肢體衝突,強行搶奪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方向盤,已經對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庭上,檢察官圍繞該案的事實證據、案件定性、量刑情節發表了公訴意見,進行了全面細緻的闡述,並對被告人進行深刻的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最終,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當庭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範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範某表示服判不上訴。

檢察官提醒公眾,作為乘客日常出行時,必須要重視規則、遵守規則,文明乘車;面對妨害安全駕駛的違法犯罪行為,乘客要敢於說不,積極制止,這也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司機要儘量避免矛盾升級,在嚴重影響正常駕駛時,應立即靠邊停車,疏散乘客,及時報警,以保障廣大乘客的生命安全。


上海嘉定:

高速上鬥氣別車發生翻車

一客車司機被訴

客車司機竟然在高速路上鬥氣別車,發生翻車事故,導致9人受傷。日前,客車駕駛員李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上海市嘉定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李某的妻子是江蘇省太倉市某公墓的工作人員,今年4月15日,因其單位的車輛出現故障,原本由她負責接送8位老人去看公墓的工作臨時落到了從事個體經營的李某身上。

李某於當天上午駕駛客車在上海市嘉定區接上了老人們。上午9點30分,在進入G1501繞城高速後不久,一輛同向行駛的銀色轎車意圖變道至李某車輛所在的車道,李某沒有避讓,對方變道失敗。大約行駛一公里後,小轎車再次打算變道,但李某認為對方是故意別車,心中不爽,仍然沒有避讓,兩車發生了輕微剮蹭事故。之後,對方搖下車窗對李某豎起中指以示挑釁後駕車離開,李某見狀,不顧車上乘客的勸阻,變道超車到小轎車前方意圖攔截,不料被小轎車頂翻,車上的乘務員唐某和8位老人均不同程度受傷,其中1人輕微傷,8人輕傷。

嘉定區檢察院認為,李某明知車上有多位乘客,仍在高速公路上與他人追逐競駛,意圖用危險方式逼停對方,導致車輛側翻,致使車上多名乘客受傷,以危險方法危害到公共空間內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眾所周知,開“鬥氣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會危及公共安全。李某不顧交通規則,把安全拋之腦後,因為小事鬥氣,讓多人遭受了無妄之災,甚至讓當時行駛在高速上的車輛都有被殃及的危險。檢察官在此告誡大家,遠離“路怒症”,不開“鬥氣車”。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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