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打響廣告牌匾整治戰役

建築 傢俱 民生 社會 張家口新聞網 2017-04-25

治亂 減量 規範 提檔

張家口新聞網訊 廣告牌匾的設置水平直接體現著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為淨化城市空間環境,規範戶外廣告牌匾設置秩序,從4月10日起,中心城區全面開展城市廣告牌匾整治行動。

據瞭解,按照“治亂、減量、規範、提檔”的原則,到2017年底,中心城區全部完成城市戶外廣告牌匾整治工作,城市廣告牌匾長效監管機制基本建立,管理工作更加高效、規範,城區戶外廣告設置合理規範、乾淨有序,美觀大方。

此次整治範圍包括:城區建成區道路(主次幹道、小街巷)、沿街建築(城市傢俱)、公共場所(公園、廣場、車站、商場、學校、醫院、單位、小區)、商業區(集貿市場)的廣告、牌匾、條幅、電子屏等。

嚴禁樓頂廣告。城市建築物(構築物)頂部禁止設置廣告牌。拆除現有的城市樓(物)頂廣告牌;清除影響市容市貌且有安全隱患的樓頂建築標識、招牌或發光字(燈)等。

禁止牆體廣告。城市建築物(構築物)牆體立面禁止擅自設置、張貼、懸掛各類布幅、條幅、標語、商業廣告等。清除現有的商業性牆體廣告和陳舊、破損的公益廣告或宣傳欄,從嚴控制公益性廣告設置數量。

規範門店牌匾。從嚴控制門店牌匾設置數量、質量、嚴禁一店多牌和二層及以上設置廣告牌匾、標識等。進行門店牌匾綜合規劃、分類設計,既應滿足地方習俗和當地特色,也要體現風格多樣、特色鮮明、美觀大方、整體和諧的特點,形成一路一特色、一街一景觀的門店牌匾設置格局。

管控街道廣告。從嚴管控設置各類廣告牌、標誌牌、指示牌、起落架、落地燈箱、柱式廣告、LED閃爍燈箱和可移動燈箱等。堅決拆除違規設置在便道、綠化帶、賓館、酒店、娛樂場所、商業綜合體周邊、燈杆、果皮箱、公交站亭等上的各類廣告設施設備。

嚴控圍擋廣告。嚴控市區內各類施工圍擋廣告的數量和內容,對擅自設置圍擋廣告的行為堅決予以取締和禁止。長期的施工圍擋可設置本項目相關的廣告和公益廣告,其中公益廣告比例不低於25%。臨時施工圍擋不得設置任何廣告。

嚴控宣傳廣告。嚴控在市區設置條幅、彩旗、商業慶典(彩虹門、演出臺、展示臺)等商業宣傳廣告,對擅自開展商業廣告慶典宣傳活動的行為堅決予以取締和禁止,並及時清除未經審批設置和設置過期的慶典宣傳物品。

遏制小廣告。嚴厲打擊各類小廣告,禁止隨意刻畫、張貼和散發小廣告。明確專人及時清理各類“牛皮癬”小廣告,堅決遏制小廣告的存在。(邵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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