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隨意停車睡覺,被罰4500元,拘留十三天!為什麼罰那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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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

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記者 吳崇遠 通訊員 沈峰 王水鑫

就因為在高速公路上隨意停車睡了個覺,大貨車司機殷某某就讓自己“進去了”。等待他的將是拘留13天的處罰。

8月21日後夜班,高速交警紹興支隊三大隊民警王水鑫正按照工作計劃對常臺高速公路上虞段八個港灣式停車帶進行清場換停工作。晚上十一點半左右,王警官駕車途經常臺高速往三門方向206公里過嵩壩出口一個港灣式停車帶時,發現一輛山東牌照的半掛車停在路邊,駕駛員關閉車燈停在路上睡覺。

高速公路上是不允許隨意停車的,夜間視線不佳,更有可能會造成嚴重追尾!民警立即上前將大貨車司機叫醒,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開車的男司機看上去三四十歲,他向民警出示了駕駛證、行駛證和身份證。然而當民警辨認識別和警務通查驗發現,這本駕駛證看上去和眼前這位“司機”的身份相差甚遠,證件很有可能是偽造的。

在證據面前,司機不得不低下了頭。

原來大貨車駕駛員真名叫殷某某。8月21日傍晚18點30分,殷某某從上海駕車駛往台州。晚上十一點多駛入常臺高速上虞段。“在高速公路上開得時間長,我困了就把車開進高速公路右側緊急停車帶裡,停下來後我就睡覺了。”殷某某說,後來民警叫醒他,並讓他出示證件時,由於害怕要被處罰,於是就將這本名字為“張某某”的假證遞給了民警,想矇混過關。

殷某某交代,製作假駕駛證的信息是他在上海一個停車場的小廣告上找到的,“總共花我600元錢,假證上的信息是套用別人的,只有照片是我自己的。”他告訴民警,因為駕駛證已經扣過7分了,如果這次交警要再扣分處理,有點划不來。“我就想用假證去冒充一下,結果還是被你們識破了。”

用假證的後果是很嚴重的。目前,高速交警對殷某某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4500元,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駕駛員,港灣式停車帶是專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後,臨時為這些車輛提供的緊急停車帶,不允許其他車輛用來長時間停車睡覺。如遇到開車困了要休息,可以將車開到高速公路服務區或就近收費出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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