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還住在同一屋簷下 為了父母孩子離婚不離家

婚姻 韋瑋 社會 揚州網 2017-03-25

一般人眼裡,夫妻緣盡了,離婚後都會各奔東西,不過時下揚州出現了一種特殊的“離婚不離家”現象。記者調查發現,擔心父母、孩子受不了,成了“離婚不離家”的主要原因,不過這也是暫時的應對措施。其中,老年人分手後大多選擇繼續“同居”,這與雙方有共同子女、一方老人單獨生活不現實有關。

鮮見

夫妻離婚

還住在同一屋簷下?

“別看他們在公共場合、親人面前還手牽手,其實他們早已經離婚了。”家住市區的市民田小姐向記者講述了身邊一位朋友的遭遇,雖然這位朋友已經與丈夫離了婚,但是已經過去了半年時間,兩人仍然居住在同一套房子裡,只是一人住一間房間罷了。

記者從田小姐口中獲知,社會上出現一種特殊的現象,由於某種的原因,夫妻辦理了離婚手續,但是二人仍住在一起,生活方面互不干擾,有些像合租客。田小姐說,她的這位女性好友在幾年前結婚,目前兩人的孩子已經三四歲了,由於男方對家庭的責任心不夠,經常到半夜才歸家,因此女方與男方時常吵架。

田小姐說,一般夫妻“散夥”都會各奔東西,她也搞不清為什麼這對夫妻仍住在一起。“我身邊的朋友還不止這一對離婚不離家的。”

無奈

擔心父母、孩子

受不了單飛扮“模範”

為了搞清田小姐身邊這位朋友為何選擇離婚不離家,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上了這位女性小芳(化名),談及自己的婚姻,小芳心中泛起了苦水,“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有了孩子之後,他生活習慣仍然沒有改變,對孩子付出並不多。”小芳說,正因如此兩人揹著家裡人偷偷離了婚。不過這下問題來了,小芳與前夫都是雙方父母介紹認識的,同時雙方父母也比較傳統,將離婚當做醜事一樣看待。

同時小芳與前夫深知離婚會對孩子造成很大的傷害,種種因素加在一起,他們最終決定,離婚後還是住在一起,並約定:等找到合適的對象後,再將離婚的消息告訴雙方父母。

記者瞭解到,離婚不離家,小芳與前夫雖然仍住在一套房子裡,但是分兩個房間居住,共同照料孩子。每到週末,兩人還像以前一樣去雙方父母家吃飯、看望。在朋友和同事面前,還裝作夫妻一樣,手拉著手,雖然也會感到尷尬和無奈,但是暫時只能這樣。

調查

離婚不離家大多為臨時

揚州像小芳這樣離婚不離家的群體到底有多少?到底是什麼原因讓“散夥夫妻”仍居住在一起?昨日,記者聯繫上了廣陵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韋瑋,韋主任告訴記者,目前我市確實出現了離婚後仍居住在一起的現象,不過這類人群很少,“因為畢竟離婚後,都要各自尋找下一段愛情,不可能永遠住在一起。”

“年輕的夫妻選擇離婚還住在一起,一般都是因為某個重要的人,比如孩子即將中考或者高考,在這個重要節點上,他們不想影響孩子的學習,不過一旦過了這個節點,他們還是會分開生活的。”韋主任說,從廣陵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的過程中,她還發現了另一種現象,那就是老年人辦理離婚手續後仍生活在一起的人數比較多,這類人群一般年齡在60-70歲之間,離婚後一人住一個房間,互不干涉各自生活。

“這些老年人一般都是因為受不了對方的脾氣而離婚的,但是又有共同的子女,老人搬出家門單獨生活又不太現實,於是就出現了‘搭夥’過日子的現象。”韋主任直言,由於老年人離婚關係到贍養問題,於是他們在幫老年人辦理離婚手續時,會通知老人雙方的子女同時到場,談好贍養問題後再進行辦理離婚。

追問

離婚不離家真的對孩子好嗎?

記者在近日走訪調查過程中,發現包括揚州在內的我省多地均存在“離婚不離家”的現象,而其中大多數人如此決定的主因均為“為了孩子”。那麼問題來了,夫妻離婚後選擇繼續同居,是否真的對孩子沒有傷害?

我市一業內專家分析,離婚不離家,給孩子造成一種假象:父母還在一起,家裡還是完整的,但許多的細節還是會讓孩子覺得不對勁。比如爸爸媽媽之間沒有很多的肢體語言表達愛,缺少愛的語言和溝通,一個冷漠的眼神都會讓孩子感受到氣氛不和諧。當這種假裝的愛情變成習慣,孩子就會誤解愛情和婚姻。

“告訴孩子,父母離婚的真實意義是父親和母親的感情因性格不合、兩地分居等原因雖不能再繼續了,但和孩子的關係沒有任何變化,父親和母親都一如既往地愛著孩子,孩子會得到父母的關心和愛護,父親和母親也會祝福彼此找到自己的幸福。”這位專家如是說。記者 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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