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時,能否請求分割,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知識要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
現在小年輕多,雖然大家的收入越來越高,但是年輕人離婚的越來越多。根據政府統計,去年我國離婚人數是830萬,這真的是一個可怕的數字。
幸好今年婚姻法有了改革:離婚後,有4類財產不用平分的方式。
下面3種金錢要歸還
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
③因為索要彩禮導致另一方經濟困難的
如果需要彩禮時符合任意一種情況,那麼離婚時法官是保護男方出的彩禮錢的。一旦女方拒絕,可以告上法庭。
2、男女夫妻婚前財產
沒有結婚前的財產,比如房子或車子。一旦房子是婚前是某一方購買的,戶主也是自己,那房子是屬於你個人的婚前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婚前或婚後接受的贈予,並且贈與人有過申明是贈與無需平分
最常見的:在向女方求婚時的鑽戒或者其他貴重物品,都是婚前贈送的,就屬於女方財產。不管你們最後離不離婚,女方也不用還給你。
4、結婚前為結婚專門置辦的財產
簡單說就是男人出的彩禮、女人出的嫁妝,這些都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也可以算上為結婚準備的車、房、戒指、項鍊等,這些誰買的最後分給誰,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現在離婚的80後90後小夫妻太多了。所以還是向各位嘮叨一句:就算是最美好的婚姻,這輩子也有超過100次離婚的想法,50次想掐死對方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