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推離婚冷靜期制度:3個月內不得離婚
首推離婚冷靜期制度:3個月內不得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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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推離婚冷靜期制度:3個月內不得離婚
光明網
1/3 繼“最具文藝範兒”的離婚證明書之後,濟南法官又開“先河”。
2/3 首推“離婚冷靜期”制度,在三個月的期限內,雙方需保持冷靜和理智,原則上不準提出離婚,該冷靜期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3/3 冷靜期內,如果雙方已和好,可到法院撤銷起訴。(文章來源:北京晚報北晚新視覺網)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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