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縣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宋慶友損害營商環境被通報'

惠民縣 法律 海報新聞客戶端 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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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濱州7月23日訊7月23日,中共惠民縣紀委發佈關於惠民縣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宋慶友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的通報,為深化正風肅紀、強化警示教育,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現將近期查處的縣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宋慶友違紀問題通報如下。

2013年以來,宋慶友多次接受案件申請執行人宴請;收受案件申請執行人所送購物卡、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向案件申請執行人推銷白酒。近日,經縣紀委研究,給予宋慶友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建議按程序免去其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調離執行工作崗位。

宋慶友身為中共黨員、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宗旨觀念淡漠、紀律意識不強,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利益的“籌碼”,既損害法律權威、影響司法公信力,又損害政商關係、破壞營商環境。全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各級黨組織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監督管理,對利用公權力吃拿卡要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問題造成大影響。廣大黨員幹部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價值觀,依法履行職責、主動接受監督,杜絕權力異化、權力尋租。要在政商交往中把握分寸、守住底線,既防止“親”而不“清”的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也防止“清”而不“親”的為官不為、懶政怠政,做到“親”“清”並重,有交集不搞交換、有交往不搞交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作風建設和營商環境建設,圍繞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公權力謀取私利、吃拿卡要等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典型案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為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強紀律和作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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