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期 【聚焦】全區首例!訴市級行政機關行政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呼和浩特 法律 建築 內蒙古 紅山檢察 2019-06-17
第519期 【聚焦】全區首例!訴市級行政機關行政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6月13日,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檢察院訴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怠於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為自治區首例市級行政機關作為被告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是自治區首例跨區域管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是市區兩級檢察機關共同組建辦案團隊探索一體化公益訴訟辦案模式的首例案件。

2018年10月,呼和浩特市檢察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本市昭君路東側的世紀十九路兩側並非規劃用作建築垃圾堆放場,卻堆放了大量建築垃圾並已形成了高出地面10米左右佔地123畝的渣土山,據調查,該渣土山已存在9年之久。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作為主管部門,怠於履行職責,導致社會公共利益受損。經過訴前督促程序,呼和浩特市檢察院指定賽罕區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第519期 【聚焦】全區首例!訴市級行政機關行政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與被告圍繞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否對非法堆放的建築垃圾具有監管職責,是否在收到檢察建議後的整改期間內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存在免責事由,公益受損情況是否持續存在等四個爭議焦點展開充分辯論。公益訴訟起訴人通過多媒體示證,用詳實、全面的書證、照片和視頻,向法庭直觀地展示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未依法履行職責及造成的損害結果,並從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法理解析等多個方面進行說明。在最後陳述階段,公益訴訟起訴人表示:“涉案建築垃圾堆存問題有其歷史原因,也認可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於本市範圍內其他建築垃圾處理所做的努力及成效,更理解該局工作中存在的資金短缺、監管責任重、監管力量不足等困難,但這些客觀原因的存在,不能免除其法定監管職責。今天,檢察機關針對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目的在於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解決涉案地塊建築垃圾堆存問題。在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城市綠色發展的角度上,檢察機關與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目標是一致的。希望該局及時履職,依法監管。也希望此案能激發社會公眾的環保共識,自覺維護生態環境。”

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鄭錦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趙希民、呼和浩特市檢察院黨組書記張忠明、內蒙古鐵路運輸檢察分院檢察長宋偉燕以及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委員、部分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部分盟市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負責人以及部分盟市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旗縣區政府負責人共計90餘人全程旁聽了庭審。

受邀旁聽的代表、委員認為此次庭審示範意義突出,充分展現了公益訴訟這個新的檢察職能在維護公共利益,促進依法行政方面的積極意義;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法庭論辯有理有據,邏輯性強且緊扣爭議焦點,庭審活動非常成功。參加旁聽的各單位負責人紛紛表示,此次庭審觀摩也是一次鮮活生動的法治教育課,大家通過零距離地旁聽庭審,給行政機關敲響了警鐘,有助於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有的代表說“以往只知道’民告官’,今天才知道還可以有‘官告官’,而且效果更好,力度更大”。在討論到判決結果時,很多代表、委員表示,官司的“輸贏”不重要,重要的是通過公益訴訟程序,促進環境損害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這就是法治進步的體現。

一個案例勝過一沓文件。本次庭審一方面向社會公眾宣傳了檢察公益訴訟職能,表明首府檢察機關積極履行公益代表職責、助力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心,另一方面也警示和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歷史遺留的公益損害問題也要做到“新官理舊賬”。首府檢察機關將切實擔負起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職責使命,力爭做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在辦案中充分體現“雙贏、多贏、共贏”的監督理念,為首府更美、青城更靚、人民更幸福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本案將擇期宣判。

信源丨內蒙古檢察

編輯丨李婧

審核丨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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