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代碼:603799 股票簡稱:華友鈷業 公告編號:2017-030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於2017年5月19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於2017年5月13日以書面、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議由董事長陳雪華先生召集並主持,會議應參會董事7人,實際參會董事7人。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董事會同意公司在保證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正常實施的前提下,用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臨時補充流動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期限自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本議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將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此發表了專項核查意見。 內容詳見公司2017-032號公告。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19日

股票代碼:603799 股票簡稱:華友鈷業 公告編號:2017-031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於2017年5月19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於2017年5月13日以書面、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全體監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袁忠先生召集並主持,會議應參會監事3人,實際參會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監事會同意公司在保證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正常實施的前提下,用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臨時補充流動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期限自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本議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將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利益。監事會同意該事項。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7年5月19日

股票代碼:603799 股票簡稱:華友鈷業公告編號:2017-032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

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擬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本次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期限不超過12個月。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友鈷業”或“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581 號)批准,向8名投資者非公開發行57,486,632股股票(具體情況詳見公司2016-092號公告)。本次非公開發行價格為31.86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831,524,095.52元,扣除與本次發行相關的發行費用38,373,396.25元后,募集資金淨額為1,793,150,699.27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資,並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16〕495號)。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2015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及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及2016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相關修訂議案,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83,152.41萬元,募集資金扣除發行相關費用後將投入剛果(金)PE527銅鈷礦權區收購及開發項目、鈷鎳新材料研究院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具體如下:

單位:萬元

2016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公司以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36,864.14萬元優先置換公司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詳見公司2016-098號公告)。

2016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用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58,000萬元臨時補充流動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期限自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本議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將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詳見公司2016-099號公告)。

2017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董事會同意授權公司管理層,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的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上述額度範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本次授權現金管理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現金管理事項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詳見公司2017-003號公告)。

三、本次借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股東利益最大化,減少公司財務支出,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的前提下,預計未來十二個月內公司將有部分募集資金出現暫時閒置情況,公司董事會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決定再使用3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之日起計算),到期歸還到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公司可根據募集資金項目進度要求提前歸還募集資金。上述閒置募集資金為暫時補充公司日常經營所用流動資金,不會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不會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補充流動資金期限屆滿,將及時歸還借出的募集資金到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該使用計劃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減少公司財務支出,符合全體股東利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四、本次以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計劃的董事會審議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監管要求。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保薦機構、獨立董事、監事會分別發表了專項意見。公司本次以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滿足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不存在變相改變公司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並且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符合監管的要求。

五、 專項意見說明

1、保薦機構意見

華友鈷業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決策程序合法合規,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規定的要求。銀河證券對華友鈷業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無異議。

2、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和表決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利益。同意本議案。

3、監事會意見

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利益。同意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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