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已發放排汙許可證近5.1萬張

環境汙染 京津冀 臺海網 2019-07-01

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高敬、韓佳諾)記者28日從生態環境部獲悉,截至目前,全國共發放排汙許可證近5.1萬張。

在生態環境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介紹,排汙許可制是依法規範企事業單位在生產運營期排汙行為的基礎性環境制度。企業按證排汙、生態環境部門依證監管。排汙許可制實施兩年多來取得積極進展,“一證式”管理的理念正在逐步推進。

他介紹,生態環境部發布了《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排汙許可管理辦法》等規章,發佈鋼鐵、水泥等38項排汙許可技術規範,初步構建排汙許可技術規範體系。

今年3月起,生態環境部組織北京市等8個省(市)針對火電、造紙等24個重點行業開展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清理整頓試點。截至6月20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共摸底排查36000多家排汙單位,清理出無證排汙單位近2000家,目前重點區域已基本完成清理整頓工作。

他表示,排汙許可證尚未實現企業全覆蓋,大量應發證企業仍遊離於環境監管範圍外。這些“漏網企業”對局部環境質量負面影響大,容易形成“破窗效應”,將影響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成效。目前,很多企業對排汙許可制改革認識嚴重不足,以為拿到證就萬事大吉,缺乏依證排汙意識,沒有按照排汙許可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記錄、執行報告等方面的工作,責任義務履行不到位。

同時,地方證後監管能力不足。有些地方沒有將排汙許可證執法納入執法計劃,有些基層部門技術力量薄弱等,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依證執法、按證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

他表示,生態環境部將繼續推動試點地區清理整頓工作,強化排汙許可證後監管和處罰,嚴厲打擊無證排汙、不按證排汙違法行為。同時,要抓緊部署加快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推動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如期完成核發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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