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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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訪受理編號:1272

信訪反映問題:來信;景泰縣喜泉村洪溝村碎石廠非法佔地,破壞自然草場山體,將村民的土地推平佔用,私建廠房安裝大型設備。

汙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經現場核查和查閱檔案資料,被投訴“景泰縣喜泉村洪溝村碎石廠”是我縣2007年8月公開出讓時設立的景泰縣下麻黃溝石灰石礦,該企業建設期間,佔用4.57畝土地停放機械設備,堆放原料,佔用土地為未利用地2018年9月,該礦在礦區範圍外下麻黃溝溝口較為寬闊的地方,未經審批架設碎石設備、搭建彩鋼房用於礦山生產、工人生活。佔用草原面積12.9畝。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一是暫扣了該礦的《採礦許可證》並採取停電措施,限期30日內清除停放的機械設備和堆放的原料,並對土地進行恢復。要求企業嚴格按照《礦產資源開發與恢復治理方案》依法依規開採,落實邊開採、邊恢復主體責任。

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對該礦非法使用的12.9畝草原立案查處,並處以11610元罰款。要求該礦於15日內拆除生產、生活設備,清理堆料場,覆土種草完成修復治理。

2.信訪受理編號:1295

信訪反映問題:靖遠縣意大利風情街鹿鳴園(小型休閒娛樂公園)每日18:00-23:00高音喇叭唱歌、跳舞噪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靖遠縣

汙染類型:噪聲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信訪投訴反映的問題為鹿鳴園內群眾晚間休閒娛樂唱歌、健身操、跳舞等使用高音喇叭影響了周圍居民,該信訪投訴問題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1、對鹿鳴園內群眾娛樂活動團體進行摸排調查,對使用高噪音器材唱歌、跳舞、健身操、秦腔等14家活動團體進行制止和勸告;由縣園林局局長擔任值班總負責,其他幹部職工晚間輪班值守,及時制止遊園群眾製造噪聲行為。

2、控制噪音具體措施有:一是嚴禁在鹿鳴園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器材進行唱歌、跳舞、秦腔、宣傳等活動;二是鹿鳴園內休閒娛樂期間的噪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應嚴格遵守娛樂時間限定規定(禁止娛樂時間00:00-8:00;12:00-14:00);三是園內所有產生噪音的娛樂活動晚上必須在21:00結束。

3、印發了《關於開展鹿鳴園環境噪聲整治的通告》,並在顯眼位置安放市民《遊園須知》牌,同時開展鹿鳴園噪聲汙染專項整治,確保噪聲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堅決杜絕噪聲擾民事件的發生。

3.信訪受理編號:1304

信訪反映問題:白銀區民勤街金穗小區對面白銀市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內、市場西門口旁邊堆放爛菜葉、腐爛水果、動物內臟,蚊蠅滋生,汙水橫流。每日03:00-08:00,拉運蔬菜車輛噪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汙染類型:噪聲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此問題為重複投訴舉報問題(第13批受理編號807、第17批受理編號1173)。

經現場查看,因市場開辦方日常管理不到位,同時,由於蔬菜市場的季節性特點,夏季日產垃圾約15噸,遇高溫天氣菜葉、水果腐爛快,禽類和水產等宰殺後產生的內臟滋生蚊蠅;加之周邊部分攤販和門店經營人員環境衛生意識淡薄、貪圖方便,在垃圾臺外亂堆亂放、亂倒亂潑,導致出現臭味擾民、汙水橫流現象。

每日03:00-08:00,為市農副食品批發市場交易高峰期,各種運輸車輛出入頻繁,存在車輛發動機、裝卸貨、喧鬧聲擾民,尤其配運車輛違規停放,致使交通不暢、車輛積壓,過往車輛鳴笛噪音尤為嚴重。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內、市場西門口旁邊堆放爛菜葉、腐爛水果、動物內臟,蚊蠅滋生、汙水橫流”問題,7月26日,相關部門已責成市場開辦方已修建導流槽,疏通垃圾臺下水道,徹底解決了汙水橫流的問題。8月1日,現場工作組再次檢查時,要求市場開辦方進一步加強市場日常管理,增派衛生專職管理員,定時開展消毒和滅蚊滅蠅工作,及時清理、沖洗垃圾臺及地面,確保市場周邊環境乾淨整潔。同時,現場執法人員依法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市場內活禽批發、加工經營戶徹底整頓店面內外環境衛生,及時收集動物羽毛、鱗片和內臟等,按要求封口垃圾袋放入環衛垃圾運輸車內,並做好清洗消毒和滅蚊滅蠅工作。環衛部門持續加大垃圾清運力度,做到垃圾隨滿隨清、日產日清,切實消除臭味擾民現象。

針對“每日03:00-08:00拉運蔬菜車輛噪音擾民”的問題,交警部門及時調整勤務,每天安排工作人員在交易高峰期疏通車輛,禁止在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北出口和西出口路段停放車輛,確保道路暢通。城管執法部門集中開展了市場治亂專項行動,堅決清理亂擺攤設點,著力解決道路擁擠和交通堵塞現象。交警部門和公園路街道集中開展交通文明知識宣傳活動,要求市場商鋪業主及蔬菜配送車輛駕駛員在拉運蔬菜過程中禁止鳴笛,切實減少車輛噪音汙染。市場開辦方主動落實主體責任,在市場出入口已設置禁鳴標誌、張貼禁止鳴笛公告,在市場內LED顯示屏上滾動播放禁止鳴笛的宣傳標語,有效減少車輛噪音對市場周邊群眾的干擾。此外,各部門嚴格落實職責,按照《關於建材加工、農副產品批發、二手車、工程機械、快遞物流行業進行划行規市的實施方案》(白政發〔2018〕22號),繼續強力推進划行歸市工作。

4.信訪受理編號:1308

信訪反映問題:2018年7月至今,甘肅御璽房地產開發公司拆遷景泰縣條山鎮龍合路南片區時違規拆遷,施工工地未圍擋,未灑水降塵,揚塵較大,汙染環境,且夜間施工噪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景泰縣

汙染類型:揚塵

調查核實情況:經現場核查,景泰縣一條山鎮龍合路南片區位於景泰縣城區龍合路南端,佔地面積33畝,共有130戶居民,屬城中村棚戶區。2019年1月確定該片區為景泰縣2019年棚戶區改造片區。2019年4月確定甘肅御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該片區棚戶區改造任務實施中標企業,2019年4月15日正式開展徵收房屋拆除工作。因此,反映“2018年7月至今,甘肅御璽房地產開發公司拆遷景泰縣條山鎮龍合路南片區時違規拆遷”的問題不屬實。經實地查看,該公司在拆除已徵收平房時,未按規定圍擋拆除現場、落實溼法作業、揚塵管控不到位,拆除部分房屋時沒有全面灑水降塵,只是對現場局部採取了溼法作業,揚塵較大。通過入戶走訪調查,未發現該拆遷現場存在夜間施工行為,不存在夜間施工噪音擾民的情況。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施工工地未圍擋,未灑水降塵,揚塵較大汙染環境”的問題: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當場向甘肅御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發了停工通知書,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出了行政處罰,要求甘肅御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立即停工整改,接受處罰。待處罰到位,整改完畢後,方可繼續施工。同時,縣住建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將進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監管力度,採取隨機抽查的方式,不定期進行檢查,如發現施工現場“六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將嚴格按照《大氣汙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5.信訪受理編號:1324

信訪反映問題:來信;靖遠縣國道1482公里碑向東50米處路北靖康塑業顆粒廠生產期間,將汙水亂排亂放,煙氣味道刺鼻難聞。

行政區域:白銀市靖遠縣

汙染類型:水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核實,信訪投訴問題所指靖康塑業顆粒廠實際企業名稱為“靖遠康遠塑料回收加工廠”,位於北灘鎮東灘村,2011年4月7日由靖遠縣環境保護局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批年產塑料顆粒500噸項目。塑料加工工藝為收購廢舊塑料-清洗-晾晒-熱熔-拉絲-切割。項目生產用水來自廠區東側鹼水溝滲水,清洗廢水排入廠區東側三級沉澱池沉澱循環利用;熱熔工藝採用煤加熱,熱熔過程中產生廢氣通過簡易處理系統進行處理後排放,群眾舉報有刺鼻氣味問題屬實。經進一步調查核實,2019年3月由靖遠康遠塑料回收加工廠將該項目轉給靖遠縣傑魁廢塑料收購加工廠,法人變更為陳杰。企業生產清洗廢水經現有三級沉澱池處理後循環使用,因沉澱池不規範,容積較小等問題,部分生產廢水通過三級沉澱池溢出流入砂河,廢水亂排問題屬實。現企業負責人接手管理後,對塑料熱熔生產線工藝由煤加熱改為電加熱,並將廠區無序堆放原料收集整理,且在原料堆場周圍建設防風抑塵網,更換廢氣處理設施後投入生產,因市場及環保設施未完全建設到位,於2019年7月4日至今處停產狀態。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1、責令該企業1日內規範原料堆場,將原料全覆蓋,且將堆場周圍外散落的原料及其他無序堆放物品進行收集規整。2、消除前期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廢水造成的環境問題,要求再次生產時必須確保廢水循環處理系統可以完全處理生產時產生的廢水,由北灘鎮協調水廠安裝自來水用於生產用水,嚴禁生產廢水外排,循環利用,並在離廠區五十米以外切斷鹼水溝鹼水,填平廠區東側臨時生產用水滲坑。3、整治完成前不得投入生產,整治結束後申請市生態環境局靖遠分局核實整改完成情況。

6.信訪受理編號:1340

信訪反映問題:靖遠縣東關大街327號東側有一個旱廁,蚊蠅滋生,臭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靖遠縣

汙染類型:其他

調查核實情況:靖遠縣東關大街327號東側的旱廁,為烏蘭鎮城關村文廟社楊海軍家的備用旱廁,該旱廁為磚木結構(有牆、有頂、有門),面積4平方米,貯儲糞汙未採取密閉、防滲措施,且糞便未及時清出,蚊蠅滋生,有明顯臭味。該信訪投訴問題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一是立即與在外地打工的戶主取得聯繫,對旱廁影響周邊居民情況進行了說明和溝通;二是徵得戶主同意後,8月1日下午,調運裝載機1輛、三輪車1輛,組織城關村保潔員,對楊海軍家的備用旱廁進行了拆除,同時對現有貯儲的糞汙進行了集中轉運,進行了無害化處理。三是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堅持不懈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努力補齊影響群眾生活品質的短板。

7.信訪受理編號:1374

信訪反映問題:景泰縣長城東路博藝琴行播放音樂、招生廣告噪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景泰縣

汙染類型:噪聲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該琴行成立於2008年08月05日,經營者為寇宗天,於2019年4月初搬遷至長城東路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該琴行平時無噪音擾民現象,近期在暑假期間為宣傳招生利用音響設備播放學琴廣告,聲音較大,確實存在噪音擾民的現象。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現場核查組根據博藝琴行噪音擾民情況現場辦公,當場責令博藝琴行嚴格按照國家社會生活環境噪音標準播放,並規定播放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5:00—20:00。經營者寇宗天當即表態,在今後使用音響過程中,嚴格落實時間及音量要求,不再有擾民情況產生。該琴行於2019年8月1日19:00將音響音量降低,下一步,我縣將進一步跟蹤落實該琴行音響使用情況,並聘請第三方噪音檢測機構進行噪音檢測,確保商業經營活動中音響音量排放符合國家社會生活環境噪音標準,同時對周邊住戶進行走訪,確保群眾滿意。

8.信訪受理編號:1382

信訪反映問題:1.白銀區蘭包路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進出車輛時噪音嚴重影響周邊居民。2.該市場內外垃圾場,爛菜葉、爛水果、屠宰活禽的各種內臟、動物羽毛等隨處堆放,在清運過程中汙水到處流淌,臭味難聞,造成環境汙染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汙染類型:水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此問題為重複投訴舉報問題(第13批受理編號807、第17批受理編號1173、第19批信訪投訴問題受理編號1304)。每日03:00-08:00正值市農副食品批發市場交易高峰期,各種蔬菜配運車輛出入頻繁,存在車輛發動機、裝卸貨、喧鬧聲擾民,尤其配運車輛違規停放,致使交通不暢、車輛積壓,過往車輛鳴笛噪音尤為嚴重。又因市場開辦方日常管理不到位,同時,由於蔬菜市場的季節性特點,夏季日產垃圾約15噸,遇高溫天氣菜葉、水果腐爛快;加之周邊部分攤販和門店經營人員環境衛生意識淡薄、貪圖方便,在垃圾臺外亂堆亂放、亂倒亂潑,導致出現臭味擾民現象。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針對該問題,我區已在民勤街東、西路口及強灣路與109國道交匯處分別安裝了禁停、禁鳴和1噸以上貨車禁止駛入的標誌,要求該兩處路段嚴禁停放車輛,確保道路暢通、通行環境良好。交警部門及時調整勤務,每天安排工作人員在交易高峰期疏通車輛,禁止在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北出口和西出口路段停放車輛,確保道路暢通。城管執法部門集中開展了市場治亂專項行動,堅決清理亂擺攤設點,著力解決道路擁擠和交通堵塞現象。交警部門和公園路街道集中開展交通文明知識宣傳活動,要求市場商鋪業主及蔬菜配送車輛駕駛員在拉運蔬菜過程中禁止鳴笛,切實減少車輛噪音汙染。市場開辦方主動落實主體責任,在市場出入口已設置禁鳴標誌、張貼禁止鳴笛公告,在市場內LED顯示屏上滾動播放禁止鳴笛的宣傳標語,有效減少車輛噪音對市場周邊群眾的干擾。

同時,區政府分管領導緊盯中央環保信訪投訴件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堅持問題整改不徹底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親自帶隊、深入一線,安排落實市場環境綜合整治和划行歸市工作。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職盡責,嚴格按照《關於建材加工、農副產品批發、二手車、工程機械、快遞物流行業進行划行規市的實施方案》(白政發〔2018〕22號)工作要求,有序推進批發市場“出城入園”搬遷工作。市場監管、公安、交警、城管執法、轄區街道組成聯合工作組,實行24小時不間斷輪崗值班,持續開展批發市場搬遷宣傳教育,積極引導批發戶進駐甘肅邦農農貿市場。截至8月3日,20%的市場批發戶已入駐甘肅邦農農貿市場,預計月底完成所有批發戶搬遷入駐,徹底解決噪音擾民和臭味擾民問題。

針對,“該市場內外垃圾場,爛菜葉、爛水果、屠宰活禽的各種內臟、動物羽毛等隨處堆放,在清運過程中汙水到處流淌,臭味難聞,造成環境汙染”問題,現場工作組先後多次要求市場開辦方進一步加強市場日常管理,增派衛生專職管理員,定時開展消毒和滅蚊滅蠅工作,及時清理、沖洗垃圾臺及地面,確保市場周邊環境乾淨整潔。同時,現場執法人員依法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市場內活禽批發、加工經營戶徹底整頓店面內外環境衛生,及時收集動物羽毛、鱗片和內臟等,按要求封口垃圾袋放入環衛垃圾運輸車內,及時清洗、消毒和滅蚊滅蠅,做到汙染物不撒不漏、經營環境乾淨整潔。環衛部門持續加大垃圾清運力度,做到垃圾隨滿隨清、日產日清,切實消除臭味擾民現象。

9.信訪受理編號:1406

信訪反映問題:國道109線穿過白銀高新技術產業園後,又進入市區及銀光十字,上下班高峰期,過境大貨車爭搶城區道路,高音喇叭鳴笛,道路反覆碾壞,塵土飛揚,噪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汙染類型:揚塵、噪聲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銀光十字—蔬菜批發市場十字(強灣路和國道109線十字)—強灣路和南環路丁字路口—南環路路段是國道109線途經白銀市區的唯一繞城過境道路。該路段由於大型貨車過往頻繁,在正常工作日上下班高峰時段,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和機動車爭道搶行,高音喇叭鳴笛,運輸車輛超載、超速行駛和苫蓋不嚴產生的道路二次揚塵等現象比較突出,一定程度影響周邊居民生產生活環境。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道路反覆碾壞”的問題,今年以來,市政部門加大了路面日常巡管、巡查維護及作業力度,及時對多處損毀路段進行了維護,保證道路平整暢通。

針對“過境大貨車爭搶城區道路,高音喇叭鳴笛,塵土飛揚,噪音擾民”的問題,交警部門及時調整勤務安排,每天早、中、晚安排警力不間斷巡邏道路交通狀況,嚴查嚴懲車輛違停、亂鳴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開展宣傳警示教育,通過發放禁鳴提示卡、宣傳單等形式,提醒過往大型貨車進入城區道路時嚴禁使用喇叭。環衛部門採取“人機結合”的作業模式,合理安排時段,調整延長清掃保潔作業時間,增加幹掃車作業頻次,對G109線進行巡迴清掃、灑水降塵,確保道路不起塵。同時,交警、城管執法、街道等開展聯合執法,對該路段馬路市場實施有效舉措進行清理整頓,迴應群眾訴求,著力為沿線群眾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10.信訪受理編號:1417

信訪反映問題:2019年7月25日晚,平川區興平南路怡康園體委2樓白銀藍宇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給10家磚瓦廠(如:平川區王家山鎮永和磚瓦廠、平川區王家山鎮秦銀磚瓦廠等)做了無組織排放檢測,一天就給出檢測報告,市民稱正常時間一個磚瓦廠需要2兩天時間,但該檢測機構一天做完10家檢測,不符合規定。且該公司不具備同時檢測10家磚瓦廠的能力,屬於違規操作,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行政區域:白銀市平川區

汙染類型:其他

調查核實情況:經現場核查,一是白銀藍宇環境檢測有限公司位於平川區興平南路頤康園體委2樓白銀藍宇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8月29日,註冊資金400萬元,繫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法定代表人:樑啟武,經營範圍:環境監測服務。現有職工17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11人,中級技術職稱人員4人,所有檢測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後,具備從事相關檢驗檢測能力。公司於2015年10月14日取得CMA資質認證(證書編號:152812050028),具備水、氣、聲、土壤等1000餘項因子檢測資質;實驗室配備有島津氣相色譜儀、原子吸收光譜儀、紫外分光光度計、可見光光度計、智能懸浮顆粒物採樣器、環境空氣顆粒物綜合採樣器、雙道原子熒光光度計、離子色譜儀等儀器設備,均通過了省計量研究院計量檢定,出具了檢定證書。7月23日,白銀藍宇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分3個採樣組完成了白銀市平川區恆譽磚瓦廠、白銀市平川區昌鑫磚瓦廠、白銀市平川區海子灘磚廠、白銀市平川區王家山鎮彩發磚瓦廠和白銀市平川區永和磚瓦廠的採樣工作,連夜完成了實驗室檢測分析工作;7月24日,分3個採樣組完成了白銀市平川區永和磚瓦廠第二生產線、白銀市平川區恆基磚瓦廠第二生產線、白銀市平川區恆基磚瓦廠(2#窯)、甘肅容和集團王家山建材有限公司和白銀市玉川矸石節能建材廠的採樣工作,連夜完成了實驗室檢測分析工作;7月25日集中進行了檢驗報告編制和打印工作。經現場對檢測機構提供的資料核查,未發現對10家磚瓦企業違規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分管領導現場查閱了該公司資質、儀器檢定證書、人員培訓考核資料、檢驗原始記錄、採樣原始記錄、樣品交接記錄、檢驗報告、儀器使用記錄、相關標準等。經查,該公司資質齊全有效,儀器設備全部在有效檢定期內,檢測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相關檢測資料齊全。下一步,我區將舉一反三、健全機制,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對檢驗檢測機構及相關企業進行全面監督檢查,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

11.信訪受理編號:1421

信訪反映問題:2019年6月至今,會寧縣河畔鎮車川村關灣社關灣河灘農田承包地內有人(和彥)修建砂廠,毀壞農民耕地15畝左右。

行政區域:白銀市會寧縣

汙染類型:其他

調查核實情況:調查結論:經調查核實,舉報情況屬實。

1.“2019年6月至今,會寧縣河畔鎮車川村關灣社關灣河灘農田承包地內有人(和彥)修建砂廠”基本屬實。會寧縣和晟泰建材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中旬開始,在會寧縣河畔鎮車川村關灣社關灣河灘農田承包地內新建洗砂臺,按其向會寧縣水務局出具的《會寧縣河道採砂權競得企業建設用地需求統計表》擬用地和群眾舉報及現場核實,其用地屬旱耕地,不符合會寧縣自然資源局臨時用地審批條件。2019年7月19日,責成該公司全面停止建設,移除耕地內活動板房。2019年7月下旬,其活動板房已移至原址向南100米閒置荒地,新建洗砂臺土方已恢復到一階臺地,並平整到位。

2.“毀壞農民耕地15畝左右”部分屬實。自2018年12月以來,和彥在關灣社私下與農戶協商,以大棚種植的名義將採砂權周邊的部分耕地按120元/畝·年流轉。2019年4月中旬,和彥對流轉來的土地進行平整作業,堆土墊建洗砂臺,並開始建設彩鋼房,共計毀壞旱耕地106平方米,加之平整場地共佔耕地10畝左右(與信訪舉報15畝數字不符),縣自然資源局執法人員在土地動態巡查中發現了和彥的違法行為,並及時下發了相關法律文書,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7月18日上午,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制止並要求自行拆除,7月18日下午郭城驛國土資源中心所和河畔鎮國土所工作人員再次口頭告知,責令其3日內自行拆除建築物督促落實。7月31日下午,8月1日晚,彩鋼房已自行拆除,土地恢復原狀。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一是接到轉辦單後(8月1日晚),調查組即告知和彥立即停止在現址建設生產加工區,拆除和清除已建部分建築物和構築物,待縣自然資源部門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領取《河道採砂許可證》方可開工建設;二是督促和彥對已拆除的彩鋼房周圍垃圾再清理,盡最大可能恢復原貌,嚴格按照土地復墾標準開展復墾工作;三是要求各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強監管,嚴格土地使用審批制度,嚴禁未經審批在耕地內建設,確保企業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開工建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河畔鎮人民政府加強後期管理,督促鄉、村兩級河長及分管領導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和頻次。

12.信訪受理編號:1459

信訪反映問題:平川區共和鎮西河村、黃橋鎮馬飲水村、雙鋪村有6家非法採選鐵礦廠(新鑫工貿公司、泰隆森礦業、鐵川工貿公司、金陽光礦業、源盛礦業、福眾礦業),2013-2019年4月,6家採礦廠在三個村子開採鐵礦,開山炸石,破壞植被,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

行政區域:白銀市平川區

汙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核查情況:一是新鑫、泰隆森、鐵川、金陽光、源盛等5家企業於2013年8月8日取得建築用砂岩採礦許可證;福眾礦業於2016年9月取得金礦採礦許可證,6家企業均屬合法企業。二是泰隆森、源盛等2家企業分別在廠區配建了選礦廠,且環評手續齊全;金陽光在廠區配建了選礦廠,未辦理環評手續;新鑫、鐵川、福眾等3家企業未在廠區配建選礦廠。三是黃家窪區域礦山礦體疏鬆易碎, 屬採性礦石,不存在開山炸石的現象。四是黃家窪區域6家礦山企業在建設生產期存在破壞植被,給當地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破壞。自中央第三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以來,各礦山企業全力推進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選礦廠相關手續辦理情況: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在廠區配套建設選礦廠2個,該項目於2017年10月在區發改局備案,年產鐵精粉60萬噸(一、二選廠各30萬噸),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於2017年11由平川區環保局審批。2014年12月8日,區安監局分別對該公司低品位鐵砂岩回收利用項目(第一生產線)《安全預評價報告》和第二生產線《安全預評價報告》予以備案;2014年12月23日,區安監局對該公司低品位鐵砂岩回收利用項目選礦廠(第一生產線)《安全設施設計》予以批覆,批覆同意該公司選礦廠項目施工建設;2015年1月29日,區安監局對該公司低品位鐵砂岩回收利用項目選礦廠(第二生產線)《安全設施設計》予以批覆,批覆同意該公司選礦廠項目施工建設。白銀源盛礦業有限公司在廠區配套建設選礦廠2個,該項目於2017年10月在區發改局備案,年產鐵精粉30萬噸(一選廠設計年產18萬噸鐵精粉、二選廠設計年產12萬噸鐵精粉)。該項目年產30萬噸鐵精粉選礦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於2017年11由平川區環保局審批。2014年12月8日,區安監局對該公司低品位含鐵砂岩回收利用項目選礦生產線《安全預評價報告》、低品位鐵砂岩回收利用項目(第二生產線)《安全預評價報告》予以備案;2015年1月19日,區安監局對該公司低品位鐵砂岩回收利用項目(選礦廠第二生產線)《安全設施設計》予以批覆。白銀金陽光礦業有限公司在廠區配套建設選礦廠1個,已備案,環評未審批。2014年12月16日,區安監局對該公司低品位含鐵砂岩回收利用項目選礦生產線《安全預評價報告》予以備案;2015年1月21日,區安監局對該公司低品位含鐵砂岩回收利用項目選礦生產線《安全設施設計》予以批覆。甘肅新鑫工貿有限公司、甘肅鐵川工貿有限公司、白銀福眾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未在廠區配建選礦廠。植被破壞情況:2019年8月1日,經區林業和草原局核查,對比草原圖庫和查閱相關資料,黃家窪區域6家礦山企業破壞草原面積554.2公頃,其中非法破壞草原457.19公頃(含2012年前非法破壞面積);辦理徵佔用草原面積79.01公頃(應繳植被恢復費213.3356萬元,實際繳植被恢復費41.1856萬元),已工程恢復治理面積229公頃,實行自然恢復面積325公頃。設備撤離情況。平川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認真反思、舉一反三的基礎上,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時限、堅決進行整改。我區新鑫、泰隆森、鐵川、金陽光、源盛5家採礦企業共有65條生產線,已拆除生產線59條、彩鋼房1.12萬平方米。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9條生產線,已拆除3條。環境恢復治理情況。平川區委、區政府先後完善了《平川區黃家窪區域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實施方案》,最終確定29處高陡邊坡、17處渣堆採取自然恢復,3處尾礦庫、26處渣堆採取工程恢復治理,該方案治理總費用為5661.72萬元。截至2019年6月底,累計完成環境恢復治理投資6861.72萬元(植樹綠化投資1200萬元),其中區財政暫借各企業環境恢復治理燃油費1108萬元。治理尾礦庫3個、渣堆26個,恢復治理面積380.7公頃,平整渣堆1041.39萬立方米,覆土58.98萬立方米,植樹152公頃,植草176.41公頃,栽植檸條24公頃。5家企業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均通過了驗收。2017年8月21日,平川區人民政府對白銀福眾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申請環境恢復治理進行了批覆(平政發〔2017〕147號)。截至目前,該公司對礦區範圍內歷史遺留的渣堆進行了推填、覆土、播撒草籽,治理面積0.6平方公里,植樹3000餘棵,草皮綠化0.2平方公里,累計完成投資155萬元。開山炸石情況:黃家窪區域礦山礦體地表氧化層相對軟弱,疏鬆易碎,不需要爆破,不存在開山炸石的現象。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對當時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管理權限對企業進行了處罰,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

2013年12月,為落實省環保廳監察意見和各級領導指示批示要求,全面整治轄區內砂石料開採及選礦企業環境汙染及生態破壞問題。對已開工建設的鐵川、源盛、泰隆森3家企業責令停止生產,各處以10萬元的罰款。

2016年7月,對《採礦許可證》已到期正在辦理延續手續的5家企業下發了《關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及礦區監管的函》,責令其在《採礦許可證》及相關證件未辦理齊全之前,禁止一切生產活動,並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對礦區秩序監管力度。同時,函告電力部門切斷生產用電。

2016年11月2日-8日白銀市紀委調查組對黃家窪礦區違法開採、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問題以及地方政府和國土、環保部門履職情況進行了調查,並於2016年12月11日,對我區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

一是針對“平川區政府存在對黃家窪礦區礦產資源違法開採和環境汙染監管的嚴重性認識不夠到位和對平川區國土分局、區環保局履行監管職責督促力度不夠大”的問題,平川區政府向市政府做出了書面檢查;對2013年期間時任分管國土工作的平川區委常委、副區長秦俊山進行告誡約談;對時任分管環保工作的區委常委、副區長張繼飛為國家銀監局掛職幹部,掛職期滿已返回原單位,不再追究。

二是針對“平川國土分局存在對企業違法開採行為查處力度不大,履行監管職責不力,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督促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對2013年期間時任白銀市國土資源局平川分局局長韋慶文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三是針對“平川區環保局存在對企業環境違法問題未及時發現制止,對‘未批先建’項目查處力度不夠大”的問題,對2013年期間時任區環保局局長強有紅進行誡勉談話。

2017年7月18日,因在採礦企業辦理採礦許可證審批手續時審核把關不嚴、對“批建不符”問題未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監管執法力度不大、未進行及時有效執法等問題,白銀市紀委對白銀市國土資源局平川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彥軍、副局長張龍、執法隊長徐向陽、共和國土所所長路啟業、黃嶠國土所所長周玉峰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因對採礦企業“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問題查處力度不大,對黃家窪礦山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監管不力,致使採礦區堆積了大量採礦選礦廢渣,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白銀市紀委對白銀市平川區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強有紅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平川區政府責成區林草局對6家礦企非法破壞草原達到刑事案件的行為移送白銀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立案查處。針對破壞草原行為負有監管責任的相關部門及監管人員在日常監管中,存在監管不力、工作不嚴不實、履職不到位的問題,區紀委監委已啟動問責程序依法依紀查處,待調查處理後進一步上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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