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郄建榮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痛批地方假治汙

真排汙的,假治汙的,照抄整改方案的,甚至“喊口號”“刷標語”的;有全國知名大學,有違法企業,有地方政府……性質不同,“主角”不一樣,但是,結果卻是一致——都拖了地方環境質量改善的後腿。

督察組指出,湖北省天門市治汙“重面子輕裡子”“年年限批年年超標”;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治汙設施”變成“排汙設施”;《山西省焦化產業佈局意見》淪為一紙空文;太原等多個地市整改方案照抄照搬,甚至只是“喊口號”“刷標語”。

今天,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公開披露這4起典型案例。督察組對這4起典型案件的涉事政府、違法排汙企業及知名大學等提出嚴厲批評。

照抄照搬太原等5市鬧出笑話

太原市發文要求“對太原、大同、朔州、運城四個市開展第四輪省級督察”,僅此還沒完,接著發文要求“太原、晉城、晉中等市完成禁煤區劃定”。太原市發的文還不只這兩個,關於重點區域整治中,太原市要求“對清徐、河津、介休、澤州等工業園區、產業園區進行排查”。

太原市有什麼權力對大同、朔州這樣的城市發號施令?事實上,這是太原市在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整改中鬧出的笑話。經過核實,督察組發現,太原市整改方案照搬照抄了山西省的整改方案。

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太原市的做法還不是“獨家”。督察組查出,臨汾市、晉中市也存在類似問題。“臨汾市曲沃縣在整改措施清單中提出,要對太原、陽泉、長治、晉城、臨汾、晉中‘4+2’城市劃定禁煤區;晉中市榆次區制定的《榆次區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整改任務實施方案》《榆次區貫徹落實省環保督察反饋整改任務實施方案》內容基本一致。”據督察組透露,《大同市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考核分工方案(試行)》口氣更大,方案中竟然出現“各省市區、省會城市”等字樣。後經核實,大同市的這一方案照抄照搬了國務院發佈的“水十條”。更為可笑的是,沒有焦化企業的事,大同市水行動計劃方案中卻要求“落實或完成焦化行業專項治理方案中的年度任務”。

不僅有“不走心”的,還有在整改方案印發時間上動歪心思的。督察組透露,長治市煤炭工業局《關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早在2017年8月4日就印發實施,但在正文中卻堂而皇之將2017年9月27日山西省印發的《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和9月11日印發的《關於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的通知》作為主要依據,存在明顯弄虛作假行為。

《山西省焦化產業佈局意見》成一紙空文

2017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時,明確指出山西省產業結構偏重。為此,山西省制定的整改方案明確提出,2017年底前,確保全省焦化行業穩定達標排放。

但是,“回頭看”督察卻發現,山西省焦化產能不僅“越調越多”,而且還出現了焦爐無組織排放,熄焦水超標等違法排汙問題。甚至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過程成了山西省放任焦化產能新一輪擴張的過程。

“山西省當前在建焦化項目8個,涉及新增產能1070萬噸;擬建項目10個,涉及產能1336萬噸。”督察組指出,一方面是近幾年山西省焦化產能利用率不足60%,另一方面又在大幹快上,加速焦化行業產能擴張,產業結構調整陷入“越調越多”的怪圈。

山西省發改委、原省經信委聯合出臺了《山西省焦化產業佈局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督察組說,但實際工作中,各地對此置若罔聞,依然各行其是,《意見》淪為一紙空文。

督察同時發現,呂梁市金桃園焦化公司焦爐爐門破損嚴重、四處冒火,煙氣隨意排放、濃煙滾滾,汙染場面觸目驚心;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焦爐集氣罩破損,出焦時煙氣大量散逸;長治市麟源煤業公司焦爐爐頂、煤氣上升管、爐門等處存在明顯的煙氣無組織排放現象;臨汾市晉能焦化有限公司裝煤、出焦時部分煙塵直接排放。

督察組透露,抽取太原、晉中、臨汾、呂梁、長治、運城等地14家焦化企業的熄焦水進行檢測,有12家存在超標現象,其中10家揮發酚超標,平均超標174.3倍,大量汙染物轉化為氣態排放。涉事的企業有山西銀焱集團婁煩東昇煤焦有限公司、臨汾市晉能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太嶽焦化有限公司、晉中市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等。

全國知名大學淪為排汙者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一所全國知名大學,今天卻被督察組公開點名批評。

2018年11月12日至13日,督察組在湖北武漢市“回頭看”督察時發現,武漢市湖泊水質近年來不僅沒有改善,反而進一步惡化。全市166個湖泊中,2017年水質劣於Ⅴ類的多達48個,佔比高達29%,比2015年增加11個。其中,“百湖之市”武漢的第三大城——南湖水質從2006年至今均為劣Ⅴ類,水體長期富營養化,每年都有“水華”事件和死魚現象發生。

針對南湖的汙染問題,湖北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啟動南湖治理工作,但武漢市2017年9月審議通過《南湖水環境提升規劃方案》後,配套的南湖水環境提升工程項目直至2018年9月才經武漢市發展改革委批覆同意。2018年8月,武漢市政府又出臺實施《南湖水環境提升攻堅工作方案》,同年11月出臺《武漢市南湖“一湖一策”實施方案》。督察組說,由於部署滯後,實施啟動晚,整治工程至今無一落地。2018年前三季度,南湖水質仍為劣Ⅴ類,高錳酸鹽指數、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平均濃度分別比2017年上升17.6%、13.3%、7.2%。

一方面政府計劃不兌現,另一方面,大量汙水直排南湖。據督察組透露,民院閘是南湖最大的一個排閘,但卻成了周邊8個住宅樓盤和3所高校的雨汙混流排口。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素以比鄰南湖為驕傲,但卻淪為南湖的排汙者。“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大量汙水長期直排南湖,汙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380毫克/升,是全市汙水處理廠平均進水濃度的兩倍多,汙染尤為突出。”督察組說,為臨時解決汙水直排問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建成一套汙水應急處理設施。但督察組暗查發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排口正在直排汙水,汙水應急處理設施停運,操作人員還將設施內汙泥直接外排,經湖邊草坪流入南湖,“治汙設施”卻成“排汙設施”。

天門市治汙“重面子輕裡子”

“重面子輕裡子”“年年限批年年超標”。這話說得是湖北省天門市。

2017年4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向湖北省反饋意見時即指出包括天門市天門河在內的地表水水質下降。對此,天門市制定了整改方案。

但是,2018年11月14日至16日,督察組對天門市開展“回頭看”發現,2016年、2017年天門河水質均為劣Ⅴ類。2017年和2018年,連續兩年天門河出境漢川新堰斷面上年度監測達標率不合格,天門市被原湖北省環保廳實施涉水項目限批,並於2018年5月因考核斷面水質不達標被湖北省政府約談。

據督察組透露,自2017年4月19日實施限批以來,天門市共審批涉水項目105個,其中位於限批範圍的多達48個。

同時,督察組查出,天門市每天約2萬噸生活汙水直排天門河。有的區域汙水長期未納入收集範圍,任由汙水直排,天門河一些支渠成為“排汙溝”。

更令人氣憤的是,2015年底,天門市投資逾億元推進河床清淤、河岸整治、截汙管道和濱河步道建設等工程,整治工作於2017年底完成。但督察發現,截汙工程質量堪憂、管理缺位,剛投入使用不足一年的沿河截汙管道,部分已嚴重破損,居民生活汙水收集到管網和集水井後,又從破漏處流入天門河。

督察組現場檢查了天門河東湖路與文昌路段,短短500米的管道和集水井,就發現近10處破損斷裂,大量生活汙水直排天門河。

“匯入天門河的諶橋河,兩岸護坡完成綠化,但河面水草和浮萍瘋長、垃圾漂浮,督察組現場取樣監測,水質已為劣Ⅴ類。”督察組說,這是典型的治汙“重面子,輕裡子”,只在堤岸美化上花心思,不在管網建設上下功夫,結果“岸線綠了”“水卻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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