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

環境保護 水汙染 環境汙染 民生 山丹發佈 2017-06-25

今日山丹訊近日,《山丹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經縣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已下發實施。這標誌著我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進入加快推進的實施階段。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精神及省、市要求,在深入細緻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山丹縣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明確在縣域內流域面積50km2以上及流域面積較小、流程較短的河流按所屬干支流關係的22條河流(段)均納入建立河長制管理體系,力爭在2017年底前建成市、縣、鄉、村四級河長制,2018年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全面建成河長制。同時,明確縣級設立總河長,由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總河長;馬營河(山丹段)、霍城河、寺溝河、老軍河、西大河(山丹段)等5條河流分別由縣委、縣政府負責同志擔任河長;各河流流經鄉鎮段及幹流所屬的一級支流設鄉級河長,由同級黨委和政府負責同志擔任。《方案》從水資源管理、水域岸線管理、水汙染防治、河道採砂管理、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保護與修復、行政執法監管等方面明確了河長職責及相關單位部門的職責,力爭到2020年,全縣水資源管理更加規範科學,用水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水汙染、黑臭水體得到有效解決,水生態環境、生態功能得到持續提升。

為確保該項工作的有序推進,縣委、縣政府成立了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委、人大、政府、政協有關領導為副組長,相關單位部門及鄉鎮黨委負責人為成員的山丹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協調領導小組。按照“一河一策”的管理要求,現已開展實地調查、複核及方案編制等工作。(劉秉錄)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