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廣西合浦涉黑案件開庭 17人受審

黑社會 合浦 廣西 刑法 經濟 北海市中級法院 2019-06-05
掃黑除惡 廣西合浦涉黑案件開庭 17人受審

2019年6月3日上午,廣西合浦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合併審理被告人包昌盛、被告人蘇淵熙等15人、被告人龐春來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三案。

公訴機關指控:從2012年開始,被告人包昌盛糾集被告人王餘鑫、蘇淵熙等人共同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非法放貸、暴力追債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不斷地維護、擴大組織勢力、實力、影響和經濟基礎,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結構穩定,成員較為固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被告人包昌盛作為組織者、領導者,是該組織公認的頭目,對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具有直接決定權,對組織內成員具有直接管理權,併為該組織成員提供、保管作案槍支等主要作案工具;被告人王餘鑫、蘇淵熙、包遠國(另案處理)是組織的骨幹成員、積極參加者,按照被告人包昌盛的授意,組織同案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張才發、王家勇等14人是一般參加者,根據被告人包昌盛或王餘鑫、蘇淵熙、包遠國(另案處理)的指示,參與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

該組織在形成發展過程中,有組織地通過開設賭場、非法放貸、暴力追債等多種違法犯罪活動聚斂財產,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2012年以來,被告人包昌盛在合浦縣廉州鎮大江村委會高屋地組“三妹副食店”旁邊空地開設賭場,從中抽水、放高利貸非法獲利,並在賭場後面租了一棟民房供成員食住。2015年底,被告人包昌盛夥同他人到合浦縣廉西鴻發沙場以入“乾股”形式租沙架非法抽沙出賣,非法獲利。在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被抓獲羈押在合浦縣看守所期間,被告人包昌盛給予存錢和加菜達5萬餘元。

該組織為確立在合浦縣廉州鎮大江村委會一帶的非法影響,由被告人包昌盛組織、指揮成員進行“晒馬”,聚眾示威;實施尋釁滋事8起,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長期開設賭場,非法持有以火藥為發射動力的槍支9支及大量的管制刀具等,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該組織在合浦縣廉州鎮大江村委會一帶,長年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並多次隨意開槍示威,形成重要影響,對該區域生活的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威懾,致使多名合法利益遭受損害的群眾不敢通過正當途徑維護權益,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包昌盛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糾集同案人持凶器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二級;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情節;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開設賭場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包昌盛均起組織、領導作用,是主犯,犯有數罪,應當按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數罪併罰,並且其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其他16名被告人應當分別以其所犯的罪行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就指控事實對被告人進行訊問、發問,針對起訴書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逐項舉證、質證,法庭各項庭審程序有條不紊地進行。

當天,被告人親屬,合浦縣公、檢、法、司等相關部門代表,案件發生地所在村委的村委幹部、黨員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約140人旁聽了庭審。為了確保案件庭審過程的公開透明,該院還利用中國庭審公開網平臺、法院戶外LED顯示屏對整個庭審進行同步直播。

因該三案涉案人數多、案情複雜,社會影響重大,庭審預計持續4天,並擇期宣判。

編輯:韓唐琦

文章出處:合浦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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