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東鑫集團”涉黑案兩名主犯分別獲刑19年 ......'

黑社會 刑法 湖南 足浴 醴陵 株洲 閻良區人民檢察院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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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吟豐 何秋花

來源:檢察日報

以“東鑫”公司為掩護,有組織地實施賣淫、非法放貸、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行為。近日,由湖南省醴陵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東鑫集團”涉黑案在法院公開宣判,遊某、董某分別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賣淫,聚眾鬥毆,搶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妨害公務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涉案的其他1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管制一年零六個月不等。

兩個涉惡團伙“臭味相投”

2014年,遊某等人倚仗人多勢眾多次進行放貸,並採取滋擾、恐嚇、噴油漆等非法手段暴力討債,逐漸成為了一個盤踞在株洲市蘆淞區專門從事放高利貸、暴力討債的涉惡犯罪團伙。

董某等人則是一個盤踞在株洲市蘆淞區專門替人平事的涉惡犯罪團伙。遊某認為要確保收回高利貸本息,就需物色合適人選結成團伙擴充實力。董某則需要利用遊某的資金與人脈資源。就這樣,董某與遊某一拍即合,2015年1月,兩人共同出資成立“東鑫足浴店”結成利益共同體。

“‘東鑫足浴店’的開張,標誌著兩個獨立的犯罪團伙合二為一,演變成一個以遊某、董某為首,人數眾多,具有暴力性的犯罪集團。”承辦檢察官介紹。

以實體店為掩護瘋狂作案

伴隨著人員增加、實力擴充,該犯罪集團迅速擴大。遊某、董某開始以商養黑、以黑護商。

短短3年多時間,該團伙成立了“東鑫足浴店”“東鑫寄賣行”等8家實體店,相繼組建“東鑫集團”“V4福利群”等微信群。

該犯罪組織以“東鑫足浴店”為掩護,有組織地實施組織賣淫行為;以“東鑫寄賣行”為依託,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放貸、暴力討債行為;以“東鑫三碼頭夜宵店”為據點,有組織地實施“地下出警”行為。

從2015年1月開始,該犯罪組織肆無忌憚、瘋狂作案,涉嫌刑事案件40餘起,打傷無辜群眾32人,造成6人輕傷、10人輕微傷,嚴重破壞了當地治安環境。特別是2016年後作案次數更是呈井噴式增長。2016年11月前後,遊某、董某建立“東鑫集團”微信群,並依託微信群糾集人員實施聚眾鬥毆。作案時,團伙成員在鬧市區明火執仗、公然械鬥,社會影響惡劣。

很多被害人不敢報案

為最大限度地攫取非法財富,遊某、董某等人在非法放貸牟利時,要求被害人書寫與實際借貸金額不相符的借條。

“一般是按月息10%至15%放貸,如到期被害人不能償還欠款,則採取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逼迫重新書寫欠條等手段虛增借貸金額,並倚仗人多勢眾多次採取滋擾、恐嚇、停放花圈、半夜放鞭炮等非法手段暴力討債。”承辦檢察官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因該犯罪組織骨幹成員、積極參加者穩定,一般參加者也越來越多,組織勢力越來越大。遊某還依託人脈關係和“組織名聲”,攬下“地下出警”的生意,組織和領導成員“地下出警”12次。

在“地下出警”“非法放貸”的過程中,大肆欺壓殘害群眾,衍生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眾多罪行。很多被害人在受到不法侵害後不敢報案、不敢作證。該犯罪集團所涉的40餘起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不敢報案的達22起。

重拳出擊滌盪黑惡勢力

2018年2月8日,蘆淞區董家塅分局一辦案民警執行公務途中,在“東鑫三碼頭夜宵店”門口遭遇堵車,下車亮明身份後仍被遊某、董某等人圍毆致輕傷二級。

事情發生後,株洲市委、政府高度重視,要求按照掃黑除惡要求,依法嚴懲;同年4月24日,湖南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該案。2018年10月10日,該案告破。

2018年11月5日,該案指定由醴陵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併成立以檢察長為組長的專案組。

承辦檢察官介紹,因該案涉案人數多、涉嫌罪名多、案情複雜,專案組成員加班加點、挑燈夜戰,嚴格審查事實和證據,成功追訴漏犯2人和多個漏罪,糾正偵查活動違法1件,發出檢察建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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