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9宗罪! 雨山法院對孫某等30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黑社會 刑法 經濟 馬鞍山 馬鞍山發佈 2019-07-11

7月8日,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孫某等30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其中12名被告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該院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

涉嫌9宗罪! 雨山法院對孫某等30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孫某先後網羅夏某、湯某某、孟某、黃某、印某、儲某某、錢某某等人,形成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眾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並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組織規矩,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以獲取非法利益,並將該部分經濟收入用於維繫組織的生存、發展和壯大。該組織為了聚斂錢財,爭奪工程,通過暴力、軟暴力等手段或者利用組織的強勢地位,大肆實施聚眾鬥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市場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涉嫌9宗罪! 雨山法院對孫某等30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雨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孫某認定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29名被告人分別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判處十七年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別對各被告人判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等。

涉嫌9宗罪! 雨山法院對孫某等30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據悉,下一步,雨山法院將繼續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堅持依法嚴懲、除惡務盡,保持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有效震懾黑惡勢力犯罪,為人民安居樂業,經濟社會振興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持續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文/馬鞍山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劉明培

圖/雨山區檢察院

責任編輯:陳敏娟

核校:傅中平

值班總監:王小明

審核:陳峰

涉嫌9宗罪! 雨山法院對孫某等30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