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丨18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主犯獲刑20年

黑社會 武漢 湖北 建始縣人民檢察院 2019-06-16

來源: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掃黑除惡丨18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主犯獲刑20年

近日,武漢市漢陽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彭某等1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一案,該案是漢陽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首起公開宣判的涉黑案件。

宣判當日,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辦理該案的公訴團隊出庭履職並邀請人民監督員旁聽宣判。

案情回顧

2016年4月到2017年,彭某夥同周某楊等人在武漢市武昌區漢街註冊成立了武漢鴻騰天下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騰公司”)。經營期間,先後吸收了一些社會閒散人員,形成以彭某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犯罪團伙。

該團伙以車貸為幌子,以“套路貸”的方式大肆攫取高額非法利益,購買作案工具,激勵組織成員實施非法拘禁、詐騙、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在武漢市武昌區漢街地區的車輛抵押借款行業和借款人中形成了強大威懾,給眾多被害人造成鉅額財產損失和人身、精神傷害,影響到了行業有序發展,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辦理該案的檢察官出庭履職

掃黑除惡丨18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主犯獲刑20年

該案在漢陽區法院開庭審理,長達10個多小時的庭審中,面對18名被告人和19名辯護律師咄咄逼人、針鋒相對的辯解和辯護,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公訴團隊指控有據,辯論有力,不枉不縱。

庭審宣判

法院一審宣判認定了檢察機關指控的全部事實與罪名,對彭某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詐騙、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罪名定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也分別以各自所犯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一年十個月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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