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應知應會知識
(四)
黑惡勢力是社會毒瘤,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侵蝕黨的執政根基。要咬定三年為期目標不放鬆,分階段、分領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調整主攻方向,保持強大攻勢。要緊盯涉黑涉惡重大案件、黑惡勢力經濟基礎、背後“關係網”“保護傘”不放,在打防並舉、標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細功夫,確保取得實效、長效。
—習近平
掃黑除惡應知應會知識
(四)
黑惡勢力是社會毒瘤,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侵蝕黨的執政根基。要咬定三年為期目標不放鬆,分階段、分領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調整主攻方向,保持強大攻勢。要緊盯涉黑涉惡重大案件、黑惡勢力經濟基礎、背後“關係網”“保護傘”不放,在打防並舉、標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細功夫,確保取得實效、長效。
—習近平
41.涉惡犯罪的7+12類罪名:
7類典型案件:故意傷害,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
12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聚眾擾亂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
42.在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時,應該對哪些人採取保護措施?
證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鑑定人、被害人。
43.掃黑除惡“打早打小”是指:
是指各級政法機關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對可能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集團、“惡勢力”團伙及早打擊,絕不能允許其坐大成勢。
44.掃黑除惡“打準打實”是指:
是指審判時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麼罪,就按什麼罪判處刑罰,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45.對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可以採用哪些措施確保其案件質量:
依法採取掛牌督辦、上提一級、異地管轄、指定管轄以及現場聯合督導等措施。
46.黑惡勢力是如何發展演變的:
實踐中,黑惡勢力發展一般有一個演變過程:惡勢力犯罪團伙→惡勢力犯罪集團→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47.線索核查辦理工作原則:
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及時核查,妥善辦理。
48.線索核查辦理三項制度:
宣傳發動和舉報獎勵制度,定期研究和協調處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
49.線索核查“三長負責制”:
線索核查實行“三長負責制”: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是線索核查第一責任人,分管刑偵工作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刑偵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線索核查工作。對每條線索必須明確作出“具有涉黑犯罪嫌疑”“具有涉惡犯罪嫌疑”“具有其他犯罪嫌疑”或“無犯罪嫌疑”的結論,形成核查報告,由核查地方公安機關的主要領導、分管刑偵工作領導、刑偵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
50.線索核查“雙查制”:
線索核查落實“雙查制”。下級公安機關對上級公安機關下達工作指令部署核查的線索,經核查作出“無犯罪嫌疑”結論後,上級公安機關又發現同樣的線索時,上級公安機關要組織“雙查”:上級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對線索核查工作進行調查;上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對原線索重新組織核查。對因失職瀆職或者不作為導致原涉黑涉惡線索核查結論錯誤的,要依紀依規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