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持基層政權獲取鉅額利益河南一涉黑團伙22人全部獲刑

黑社會 河南 經濟 昌邑市檢察院 2019-06-13
把持基層政權獲取鉅額利益河南一涉黑團伙22人全部獲刑

近日,河南省淮陽縣法院對該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付某常等22人涉黑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付某常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別按其各自所實施的犯罪,依法判處二十三年至三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金。

經查,1998年以來,被告人付某常糾集家族成員和社會閒散人員,長期把持基層政權,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付某常、張某芝為組織、領導者,以付某祿、付某軍等9人為積極參加者,以於某華、梅某等11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結構層次清晰,人員眾多、有明確的組織、領導者,採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工程項目建設中煽動、糾集群眾,多次以鬨鬧、糾纏、滋擾、攔截、辱罵、恐嚇、圍堵他人等方式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獲取非法經濟利益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和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等,涉案24起,強迫交易金額2518萬餘元,敲詐勒索犯罪金額239萬餘元。

一審法院認為,付某常犯罪組織結構穩定、嚴密,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獲取大量經濟利益,欺壓殘害群眾,依法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遂作出上述判決。部分被告人親屬、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群眾100餘人旁聽了該案宣判。(檢察日報 劉立新 劉博 王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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