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區檢察院依法對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提起公訴

黑社會 刑法 安慶 宜秀檢察 2019-06-03
宜秀區檢察院依法對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提起公訴

2019年5月30日,宜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原安慶市看守所民警葉某某提起公訴。該案

系宜秀區檢察院辦理的首例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

檢察機關依法查明,被告人葉某某,案發時系安慶市看守所在編民警,從事管教工作。其違規收受所監管號房內的涉黑案件在押人員章某某家屬財物,為章某某與家屬之間傳遞口信與書籍,並私自調換監室,安排章某某與涉黑案件主要同案犯會面,幫助其與同案犯之間串供、翻供。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葉某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應當以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追究刑事責任。

宜秀區檢察院依法對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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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劉 旗

文字 ▏寧 芹

編輯 ▏王 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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