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轉·掃黑除惡】關於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人員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

黑社會 普洱市 普洱 孟連檢察 2019-04-13
【微轉·掃黑除惡】關於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人員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

中共普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員會

普洱市監察委員會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

普洱市人民檢察院

普洱市公安局

普洱市司法局

關於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人員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雲南省委、普洱市委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我市掃黑除惡工作,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人員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寬大處理,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涉黑涉惡問題線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敦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投案自首

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限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前,到市、縣(區)政法機關主動投案自首。

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投案自首,且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投案人員有揭發他人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或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頂風違法犯罪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投案,或親友主動報案後將違法犯罪人員送來投案,並如實供述違法犯罪事實的,視為主動投案。窩藏、包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或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依法從嚴懲處。

二、敦促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人員主動交代問題

各級黨員、幹部及其他行使公權力的人員,凡存在徇私徇情、違紀違法,採取各種手段給予黑惡勢力支持、幫助、包庇、縱容、袒護,或者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行為,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限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前,到市、縣(區)紀檢監察機關、政法機關主動如實交代相關違紀違法問題。

凡在規定期限內主動如實交代全部違紀違法事實、退繳違紀違法所得、挽回國家經濟損失,並作出深刻檢查的,視情節輕重依紀依法從輕、減輕處理;投案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違紀違法行為,經查屬實的,或積極協助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其他違紀違法人員有立功表現的,依法依紀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處理。本人委託他人或以信函、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組織如實交代問題,視為主動投案;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親友主動報告後將相關違紀違法人員送來投案,並如實供述違法犯罪事實的,視為主動投案。

在規定期限內拒不主動投案交代違紀違法問題,或本通告發布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甚至銷燬證據、轉移非法侵佔款物、相互串通、訂立攻守同盟等對抗組織調查行為的,堅決依紀依法從嚴懲處。

三、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涉黑涉惡犯罪線索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一場人民戰爭,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歡迎社會各屆和廣大人民群眾通過我市公佈的舉報電話、郵箱和掃黑除惡APP,積極檢舉揭發涉黑涉惡犯罪線索。對提供犯罪線索的群眾,將對其信息嚴加保密,依法保護。對舉報線索協助破獲涉黑涉惡案件的舉報人,按照普洱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的《群眾舉報涉黑涉惡犯罪線索獎勵辦法(試行)》予以獎勵。凡對舉報人、控告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四、普洱市涉黑涉惡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市掃黑辦(0879)2122441,市紀委市監委(0879)2189247、市中級人民法院(0879)8880929,市人民檢察院(0879)12309、2122000,市公安局(0879)2159247、2159110,市司法局(0879)2189353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市紀委市監委網絡舉報方式:pejw.pes.gov.cn

特此通告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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