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十年10起豪車醉駕致死案:肇事司機多為90後,“富二代”

文|每日人物張梓涵 編輯王輝

7月3日,河南永城,醉酒的23歲的譚某駕駛一輛瑪莎拉蒂與一輛等候紅綠燈的寶馬車發生追尾事故,寶馬車隨機起火導致4人受傷,前車內2人當場死亡。

盤點十年10起豪車醉駕致死案:肇事司機多為90後,“富二代”

每日人物梳理類似的案件,發現最近十年發生了10起豪車醉駕事故。這些事故的背後有些關鍵詞頻繁出現:駕車人多為90後年輕人,在與朋友聚會飲酒後執意駕車,就連肇事逃逸、連環事故也不在少數。

2011年“酒駕入刑”後,肇事車主承擔了事故主要責任。絕大多數肇事司機以“交通肇事罪”被判決,也有少數情節嚴重者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定罪,其中兩位被判處無期徒刑,一位被判了15年。

8位豪車酒駕肇事司機為25歲以下年輕人,多為“富二代”

在每日人物梳理的十多起事故,其中8位肇事司機的年紀都在25歲以下。在7月3日發生的這起瑪莎拉蒂案中,肇事司機譚某年僅23歲。

2018年7月31日,湖南長沙。25歲的易某酒後駕駛一輛寶馬,先後與隔離護欄、一輛二輪電動車、停靠在護欄處的灑水車相撞。這起事故導致電動車駕駛員許某以及與駕駛員聊天的張某二人當場死亡,三車受損。

2017年3月28日凌晨,東莞發生保時捷醉駕傷人案件,造成被撞三名行人一死二傷。肇事司機黃某在事發當時僅21歲。

據報道,瑪莎拉蒂案譚某家因皮革生意發家,家境比較富裕,而譚某平時也是一個愛”炫富“的年輕人。

2009年發生在常熟的“保時捷醉駕致一人死亡”案件中,駕駛員蔡某也是一位名副其實的“富二代”。案發後,經警方調查,蔡某所駕駛車輛在2008年6月至2009年7月14日有14條違法記錄,包括闖紅燈、違章停車及超速行駛。

盤點十年10起豪車醉駕致死案:肇事司機多為90後,“富二代”

2011秦皇島“富二代”醉駕賓利事故現場/圖源網絡

2012年8月在南京,一輛173公里/每小時行駛的英菲尼迪飛馳而來,與一輛輕型貨車後輪相撞。乘坐跑車的一男一女直接飛出,而跑車司機則被卡車內。失控後的跑車騰起翻滾落地,撞上了路邊的行人。經120現場確認,跑車司機、兩位乘客、路人,共計四人全部當場死亡。

肇事車輛所屬南京恆乾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車輛實際使用人焦某則是該公司法人的兒子。最終經判定,車輛所屬公司因對車輛使用未盡到管理義務,應當承擔焦某應負擔的責任範圍內承擔40%的賠償責任,遂被判決分別賠償兩乘車人父母148255元、156491.39元。

據悉,焦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88.4mg/100ml,為醉酒駕駛。值得注意的是,在這起事故之前,兩個月內累積了22條違法記錄。而事故當日,駕駛員焦某依然無視規則,用光盤遮擋號牌,闖紅燈,隨意變道,最終釀成大禍。

其中四起案件的肇事司機出現逃逸

瑪莎拉蒂案中,譚某在與8輛轎車發生輕微剮蹭後,沒有減速停車,而是選擇了駕車逃逸,最終與紅燈路口的寶馬轎車追尾,造成人員傷亡。

在每日人物梳理的案件中,四起案件的肇事司機涉嫌肇事逃逸,其中2012年浙江溫州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醉酒駕駛的範某在駕車逃逸後找人頂包,情節較為嚴重。

2012年5月6日,範某醉酒駕駛一輛凱迪拉克搭載兩位友人,與一輛寶馬發生追尾。事故後,範某因害怕被查處而駕車逃逸,高速行駛且未採取任何制動措施,先後與路邊的電動車及垃圾桶相撞。最終,在距與寶馬轎車追尾點的80米處的橋上,肇事車輛撞上騎自行車的趙某及行人方某,導致方某從橋上跌落,溺水死亡。

事已至此,範某指使乘車的一位友人冒名頂替,自己則在幫助下逃離現場。在事發的兩天裡,範某的另外三位友人幫其作偽證。

之後,頂包被警方拆穿。範某最終因危害公共安全罪、妨礙作證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而其餘的四位友人因犯窩藏罪、偽證罪、包庇罪也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除一起肇事司機身亡外,其餘肇事司機均被依法判決

在這些案件的肇事司機中,僅有上述2012年南京的焦某在發生事故後當場死亡,其餘肇事司機重則受傷,輕則安然無恙。

不過,根據情節輕重,這十餘起事故中,有四位肇事司機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其餘則被認定犯“交通肇事罪”,判處二至五年不等。

2010年5月9日凌晨,陳家醉酒駕駛的英菲尼迪車內笑鬧不斷,超速連續闖紅燈,撞到前方等綠燈的白色菲亞特。追尾後,菲亞特的兩廂被撞成了一廂。陳偉寧和女兒搶救無效後身亡,而妻子也受了重傷,全身共13處骨折。案發一年後的5月20日,肇事者陳家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盤點十年10起豪車醉駕致死案:肇事司機多為90後,“富二代”

2010北京英菲尼迪追尾菲亞特事故現場/圖源網絡

其中在2011年“酒駕入刑”後,此類交通肇事事件判罰加重。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加大了對酒後駕車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上述2010年北京、2012年溫州兩起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案例,審判時間均在2011年5月1日之後。

而在此前,2009年黑龍江發生的路虎傷人案件中,肇事司機醉酒駕車衝進夜市,連續撞倒26人,導致2人死亡。肇事司機張某雖因情節嚴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最終判決為有期徒刑15年,而不是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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