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一個意外的皇帝

漢朝 西漢 劉邦 漢文帝 愛,我們在路上 愛,我們在路上 2017-11-07

西漢——一個意外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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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劉恆是劉邦的第四個兒子,他的一生帶有傳奇色彩。所以,我總結為意外的皇帝。

意外一:他的出生也是非常意外的。劉恆的母親是薄姬,原本是不會讓劉邦臨幸的。然而,意外總是會發生。與她在一起的姐妹嘲笑她,一直沒有得到劉邦的寵幸。而剛好劉邦就聽到了這些話,所以當晚就臨幸了她,並且薄姬懷孕了,剩下的孩子就叫劉恆。劉恆就是這樣意外的來到世界上的。

意外二:當上皇帝純屬意外。劉恆8歲那年,劉邦去世。呂后專權,到後來她死掉之後,大臣們在商榷誰能夠繼承皇位。當時,劉邦的後代只剩下劉恆和劉長。大臣們經過反覆的討論,決定讓劉恆當皇帝,就這樣,他意外的當上了皇帝。

西漢——一個意外的皇帝

之後,劉恆在位期間,進行了大的改革。秦漢時期的黃老學一個主要特徵是“守法而無為”,所謂“無為”,不是毫無作為,也不是漫無邊際的放任,而是不超越既定的法律規定。“法”是“無為”的界限,而無為的“道”又是“法”的根源。所以,要求“法立而弗敢廢”,就是指立法之後不輕易變更,要“循守成法”。漢初統治者堅持黃老之學“賞罰信”的思想,主張嚴格執法,即使皇帝也只有“執道生法”的權力,而不得犯法。漢文帝就是一位不以個人意志破壞法律規定而“循守成法“的皇帝。一次,文帝出行中路過渭橋,有人從橋下走出,使文帝乘車的馬受驚而跑。廷尉張釋之判處此人“罪金”(罰四兩金)。文帝要求處死。張釋之向皇帝說:“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制定的,如果我們輕易地改變法律,就會使人們對法律失去信任,不知怎樣做才對。”文帝終究表示廷尉做得對黃老思想雖然吸收了法家的“執法”“守法”思想,但基於“安民”“惠民”的立場,對法家的“重刑輕罪”主張並不首肯。黃老思想不僅要求“君正”,而且要求“法正”。在這種思想作用下,漢初統治者堅持除秦苛法。文帝元年(前179年)十二月,除“收孥連坐法”。明令宣佈:“廢除一人犯罪,家人收為奴婢及各種株連的法律。”這是對舊傳統的否定,對成法的改革。為了吸引農民歸農力本,文帝以減輕田租稅率的辦法,改變背本趨末的社會風氣,用來激發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文帝二年(前178年)和文帝十二年(前168年),文帝曾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由十五稅一減為三十稅一,即納1∕30的土地稅。文帝十三年(前167年),還全部免去田租。自此以後,三十稅一成為漢代定製。此外,算賦也由每人每年120錢減至每人每年40錢。文帝“偃武興文”,“丁男三年而一事”,即成年男子的徭役減為每三年服役一次。

可見,文景之治的出現絕非偶然,文帝的改革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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