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母女遭4條狗圍攻,狗主不阻止並拒絕賠償,拿什麼懲治“惡主”?

去年11月,杭州就曾推出過“最嚴養犬令”,對全市範圍開展違規養犬和不規範遛犬行為的專項治理。

新聞學上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但如今“狗咬人”的新聞頻頻出現,是不是管理部門執法力度還不夠,讓很多不自覺遵守規定的人心存僥倖?


作者 | 青不睞

狗又又又又又咬傷人了!

據《錢江晚報》消息,6月29日晚,杭州市蕭山區的朝陽銀座,發生一起狗咬傷人事件。從目前網上流傳的照片看,傷者身體多處被狗咬傷,場面較為血腥。


杭州母女遭4條狗圍攻,狗主不阻止並拒絕賠償,拿什麼懲治“惡主”?


上樓收衣服,卻被狗嚴重咬傷

當事人楊女士稱,被咬傷的是她母親。當晚,作為銀座小區業主的她和母親二人本想到頂樓去收衣服,不料一到頂樓,便立馬遭到4條狗的“圍攻”。之後,感到危險與恐慌的她立馬往樓下跑,而母親始終在她身前護著她,最後把她先推出了頂樓的門,還堅持讓她先離開。由於頂樓的門沒法關嚴實,母親便一直用身體擋住門,結果是母親被狗咬傷身體多處,流血嚴重。

從頂樓跑下來,楊女士立刻到小區監控室找物業反映情況,同時撥打電話,向110和120求救。母親在被送往醫院後接受了醫生一系列緊急救治,楊女士便帶著她回家。但不幸的是,剛到小區地下停車庫,母親的傷口突然大出血,第二次到醫院後,母親因為失血過多出現了休克症狀,被送進急救病房。

目前,楊女士的母親尚在醫院住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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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不加勸阻,拒絕賠償

“當晚我們被4只狗圍攻時,狗主人就站在離我們幾米遠的地方,並沒有上前制止,眼睜睜看著我們被咬!”事發後,楊女士憤怒地在網上寫道。令她憤怒的不僅是狗主人當時的無作為,而且,狗主人事後只是向楊女士轉賬3000元醫藥費,並拒絕其他賠償。

7月1日,蕭山區城管派人處理此事,起初狗主人拒絕開門,最終找了房東和中介協商才開門。目前,咬傷人的鬥牛犬已被城管帶走。

據楊女士回憶,當晚“圍攻” 她和母親的4條狗分別是大金毛、鬥牛犬、泰迪,還有一隻狗因為太黑沒有看清楚,其中咬人的是鬥牛犬。她還提到,咬人的狗沒有按照杭州市相關規定辦理必要的“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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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事件頻發,道德或法律的缺失?

除了這次母女被狗“圍攻”事件,隨著夏天臨近,又到了一年中“狗咬人”的高發季。半個月前,家住深圳龍華的鄧女士夜晚外出散步時被別人的寵物狗咬傷。而同樣是在杭州,去年9月女網紅Saya遛狗不牽繩引爭執,非但不道歉,反而動手毆打已經懷胎8月的孕婦,一時令人震驚。


杭州母女遭4條狗圍攻,狗主不阻止並拒絕賠償,拿什麼懲治“惡主”?


近年來,隨著城市中養狗人士越來越多,出門遛狗一定要牽繩,早已不是道德文明問題,而是法律監管的範圍。2010年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外出遛狗而不牽繩,結果狗咬傷了人,是典型的動物致人損害事件,法律對責任方已有明確界定。

再以杭州為例,去年11月,杭州就曾推出過“最嚴養犬令”,對全市範圍開展違規養犬和不規範遛犬行為的專項治理。治理過程中,對違反規定攜犬出戶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暫扣犬隻,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隻,吊銷《養犬許可證》;如果涉及無證養犬,由犬類主管部門沒收犬隻,並對於個人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從罰款金額來看,其力度不可謂不嚴。杭州是全國範圍內在寵物管理上走在前列的城市,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施行了《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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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管執法人員規範市民養犬行為

新聞學上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但如今“狗咬人”的新聞頻頻出現,是不是管理部門執法力度還不夠,讓很多不自覺遵守規定的人心存僥倖?

“遛狗不牽狗,等於狗遛狗”,表面上看起來是狗咬傷了人,但說到底還是人的問題,是人的不作為,“咬傷”了其他人。成為一狗狗的主人,首先要是一個合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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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週刊 青不睞

編輯 李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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