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不解,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這些票據能抵扣嗎? 一文詳解'

航空 交通 會計之家 2019-07-22
"

重磅消息: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規定了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許多納稅人不解,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以下這些情形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1、納稅人購進旅客運輸服務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如何抵扣?

答:根據39號公告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2、我們是一個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時候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

答:不具有生產能力的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貨物勞務,免徵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

3、某單位取得的長途客運手撕客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按照39號公告規定,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外,需憑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進項稅額,未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證(手寫無效),暫不允許作為扣稅憑證。因此納稅人不能憑長途客運手撕票抵扣進項稅額。

4、機動車銷售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答: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注意: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合法有效的,且不屬於下列不得抵扣的情形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1)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