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鉅額債不還,“老賴”開豪車出入高檔場所,海口法院出手了

海口 法律 信用記錄關愛日 豪華車 海拔資訊 2019-07-09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符雄助 通訊員 吳茜 李波 攝影報道)塗某因借款合同糾紛訴被告郭某至法院,經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限被告郭某自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十日內向原告支付涉案的2件案件的債務,總計案款140萬元。判決生效後,被告郭某未按照生效裁判履行法定義務。2019年3月1日,原告塗某向龍華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欠鉅額債不還,“老賴”開豪車出入高檔場所,海口法院出手了

執行過程中,經過龍華區法院採取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進展一度陷入被動處境,龍華區法院依法於是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名單、限制其高消費。但申請執行人積極提供財產線索,發現被執行人為某項裝修工程的實際控制人,駕駛一輛豐田阿爾法商務車並出入當地高檔場所,在其經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惡意逃脫債務,故申請執行人向龍華區法院申請對被執行人拘留。

2019年7月2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申請執行人給執行法官鄭忠東匆匆來電,在海甸島某茶藝館發現被執行人的身影。因事態緊急,被執行人有離開現場的可能,執行法官囑咐申請執行人拖延被執行人的時間。由於被執行人社會背景複雜,執行法官與司法警察大隊隊長李躍雄立即帶隊4名法警前往被執行人所在之處,準備實施拘留。

中午12時,到達現場後,大隊長立即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布控。被執行人不服生效判決,拒絕履行法定義務。執行法官耐心向被執行人釋理說法,並嚴厲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後果,當場向其出示拘留決定書,並下達拘留決定。

直至下午5點左右,歷經6個多小時與被執行人周旋以及在拘留後果的震懾力之下,被執行人態度轉變,請求執行法官讓其通知家屬前來繳納執行案款。

親屬到達現場後,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並當場全部履行完畢與申請執行人共同涉案的2件案件的債務,總計案款140萬元。

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將繼續加大對不如實報告財產、逃避、規避執行判決、裁定等行為的懲戒力度,嚴厲打擊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切實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促進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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