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210萬給兒子買婚房,兒子一結婚就要賣房,老人房錢兩空?

房價一路高漲,尤其一線城市,年輕人為結婚要買房,雖說不一定掏空“6個錢包”,但父母一般都會下老本掏錢幫孩子買婚房。這種資助太過於常見,就有兒女把父母的愛當成理所當然,還想心安理得的佔走這筆錢。

父母出210萬給兒子買婚房,兒子一結婚就要賣房,老人房錢兩空?

2015年5月,廣州的老陳夫婦的兒子小陳要結婚,要買當地一價值243萬面積172平米的大房子當婚房,一家人無法一次性付清兩百多萬,採用了首付+貸款的方式。由於老陳夫妻年齡偏大,貸款年限不夠,加上當時廣州限購,家裡只剩小陳還有購房資格,於是房產證上只寫了小陳一人的名字,貸款也在小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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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以小陳名義買的,但老陳夫妻是計劃要跟兒子一起居住、共同擁有該房產的,又心疼兒子還貸壓力大,連買房帶裝修,老兩口從2015年3月到2016年12月間,多次、不等額給小陳轉賬了210萬元。

本以為房子裝好了,兒媳娶進門,一家人該從此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誰想蜜月剛過完,小陳就提出要賣房!賣房不算,還拒絕與父母溝通,拒絕父母繼續居住使用該房屋,甚至拒絕還錢。

老陳夫妻幾番與兒子溝通無結果,無奈將親生兒子告上法庭。

父母出210萬給兒子買婚房,兒子一結婚就要賣房,老人房錢兩空?

法庭上,老陳表示兒子願意賣房就賣吧,賣了房子把那210萬元返還他們就可以了。

小陳則堅稱,他跟父母間沒有借貸關係,談什麼還錢?他父母從來沒向他明示過那210萬是借款,也沒有明確告知他要還。因此他認為那筆錢是贈與。另外房產在他一人名下,貸款也是從他名下的銀行賬戶還,他要出售房子是對個人財產的合法處置,沒有損害到父母的利益,父母也無權干涉。

經過法庭審理,法官查看了雙方遞交的各種證據後,判決小陳可以隨意處置該處房產,但須返還老陳夫妻210萬元。

律師解案:

北京市信凱律師事務所趙林律師這樣分析本案判決結果——

趙林律師認為,作為成年子女,剛入職場又面臨結婚成家的壓力,尋求父母在經濟上的資助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子女不能認為父母出資是天經地義的事,須知父母對兒女的法定撫養義務,僅截至兒女年滿18週歲。成年子女要求父母繼續無條件的付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且這種坐享其成的做法也與法律、道德所倡導的思想相違背;

本案中,小陳買房時已過27週歲,且他當時有穩定工作,有穩定的月收入;而老陳夫婦已雙雙退休,兩人僅有退休金一項收入,經濟條件並不寬裕;

老陳夫婦出資210萬元時未有明確表示該筆錢屬於贈與性質;

結合以上三點,應認定該210萬元購房款為老陳夫妻對兒子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借款目的在於幫助兒子度過經濟緊張期,小陳理應承擔還款義務。此做法也能避免因兒女成家導致父母晚年經濟困窘,符合公序良俗和社會道德要求。

父母出210萬給兒子買婚房,兒子一結婚就要賣房,老人房錢兩空?

看完趙林律師對本案的講解,你有什麼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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