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下跌,縮水一半!不還房貸,把房子給銀行不還錢,會被抓嗎?

購房 銀行 房產 螢火糖 2018-12-04

房價上漲期間,很多人都進入了炒房大軍中,他們堆高了房價,賺得盆滿缽滿。他們雖然賺得盆滿缽滿,可是另一群體卻吃了大苦,他們花費了大量的金錢去買房,其中很多人也只是出了個首付,餘款是從銀行貸款的。但隨著時間的變化,房子開始多了起來,房價似乎也到頂了,炒房客們抽身離去,眼看著房產逐漸縮水,而工資收入又有所減少。因此不少年輕人選擇了斷供,他們認為房產證被銀行拿去抵押了,當時借銀行錢就是為了買房子,現在錢還不起了,把房子給銀行好了,兩清了。可是事實真的如此嗎,把房子給銀行就真的萬事大吉了?

房價下跌,縮水一半!不還房貸,把房子給銀行不還錢,會被抓嗎?

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沒有弄清楚債務的關係。一些人把房貸理解為是一種“付完收貨”的關係,他們認為房子是銀行的,等自己把房貸的錢換完後,房子才是自己的。他們的理解很天然“因為房產證都在銀行手裡的,所以房子是銀行的,自己還完錢房子到手,不還錢房子就給銀行了。”除此之外,也有令一種想法,他們認為銀行和房地產是一夥的,自己付完首付後欠的錢是一款欠賬,這筆錢是房子的價值,只要自己不要房子了,那麼錢也就可以不用還了“房子自己不買了還不行嗎?所以房貸也不用換了”。其實這種想法是不對的,有這種想法是因為他們沒有弄清楚自己和銀行之間的關係。房主,開發商,銀行三者之間其實並不是一個三方關係,他們的實質是兩方關係。簡單來說就是房主買房錢不夠,然後找地方借錢,找了親戚朋友一圈發現誰都不借他錢,只有銀行肯借。於是房主接到銀行的錢去買房了,但是銀行也不是傻子啊,銀行說“房產證拿來抵押”,於是乎房產證就跑到銀行那裡去了。也就是說房主欠銀行的是錢,不是房子,所以把房子扔給銀行是沒有用的。

房價下跌,縮水一半!不還房貸,把房子給銀行不還錢,會被抓嗎?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文件規定和借款人與貸款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仍有義務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換句話說,儘管你的房子貶值了,但貸款還是得接著還,因為貸款是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關係,房子只是充當抵押物。

房價下跌,縮水一半!不還房貸,把房子給銀行不還錢,會被抓嗎?

不還房貸,把房子給銀行不還錢,會被抓嗎?房主斷供後房子被銀行抵押拍賣,這樣會出現2種結果,第一種是房子賣出去好多錢,還上房貸的錢還有剩餘,那麼銀行就是把房貸的錢拿走,其餘的錢給房主。第二種情況是資不抵債,房子被拍賣後不夠還銀行的錢,那麼房主還需要拿錢來還銀行,最後房子沒得到還要賠很多錢。至於房主會不會被抓,這個要看欠錢的情況了。一般來說是不會被抓的,但也有特殊情況,刑法的拒不執行裁定罪,也就是說房主被銀行告了,法院判房主還餘款,房主有錢就是不還放老賴,那麼這種情況下可能會被抓去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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