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貸還不上 購房者錢房兩空

購房 經濟 法律 金融 新浪樂居 2017-04-06

市民阿明(化名)買新房,首付款要16萬多元,但他只支付了3萬元,其他13萬元選擇了“首付貸”。由於貸款還不上,開發商拒絕將房屋交付給阿明,最終阿明只得到了一紙購房合同。興寧區法院近日審理了這起案件。在此也提醒購房者,“首付貸”對購房者來說聽上去很美好,但如果逾期還款,可能令購房者面臨錢房兩空的尷尬局面。

2014年12月,阿明在購買房屋時因資金不足,選擇了由開發商提供的“首付貸”支付首付款。16萬多元的首付款中,阿明自己支付的只有3萬元,其餘13萬元均通過“首付貸”支付。“首付貸”的貸款期限為3年,每年需償還的金額為4萬多元。

與此同時,阿明還與某銀行簽訂了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按揭金額為30多萬元,貸款期限為20年,每月還款金額為2000多元。算上“首付貸”每月平均應償還的金額,阿明每月應償還的貸款金額達5000多元。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阿明因無力同時償還“首付貸”和銀行按揭貸款而被訴至興寧區法院同時被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阿明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只有阿明先清償“首付貸”的貸款後,開發商才履行交房義務。因阿明未能清償“首付貸”貸款,開發商以清償“首付貸”為先履行抗辯權,拒絕將房屋交付阿明。阿明雖然交了首付款,也在償還按揭貸款,卻只得到了一紙購房合同,並沒有實際買到房。

對此,辦案法官表示,“首付貸”是一種新型房地產貸款,以解決購房者首付資金問題。儘管現在國務院已經明確叫停“首付貸”,禁止任何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開展“首付貸”業務,但有關 “首付貸”的案例卻屢禁不止。因為,儘管“首付貸”解決了購房者在購房時遇到的資金難題,但通過“首付貸”購房也就意味著購房者的總貸款比例高達80%至90%,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面臨償還“首付貸”和普通房貸的雙重壓力,大大增加了購房者還款逾期甚至是還款不能的風險。

法官在此提醒購房者,在購房時需充分衡量自身經濟能力,並預估經濟運行趨勢對自身經濟收入的影響,切勿盲目相信他人對“首付貸”的鼓吹,更應該考慮到違反“首付貸”可能產生的惡果,以免陷入違約導致的錢房兩空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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