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限地價競房價”細則出臺:房價最接近出讓人設置價格者拿地

購房 馬光明 房產 每日經濟新聞 2017-05-07

每經記者 程成 每經編輯 李語涵

5月4日下午,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拍賣出讓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17】405號)的補充公告,核心內容是當網上土地競價達到最高限價後轉為網下現場競商品房銷售價格,若到現場參與競房價單位達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由最接近出讓人設置的商品房銷售價格的競買人拿地,正反差價相同情況下由報價低者拿地。

這是在4月6日住建部和國土部聯合發文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之後,青島市地方政府對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的積極響應。

記者注意到,上述補充公告是對網下競商品房銷售價格操作細則的一個解讀,尤其是對即將於5月11日進行競拍的5宗土地新規則的解讀。

補充公告規定,所有網上拍賣報名成功參與競買、且同意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土地最高限價成交、並有意向參與商品房銷售價格競價的競買人,均可參與網下現場競商品房銷售價格報價。若只有一家競買人到現場參與競房價則土地直接以最高限價成交而不再設定商品房價格;若參與單位達到兩家或兩家以上,每個競買人只有一次報價機會,由最接近出讓人設置的商品房銷售價格的競買人拿地,正反差價相同情況下由報價低者拿地。

4月21日,青島市在出讓上述5宗地塊時規定:當競買報價達到或超過最高限價後,網上土地競價中止,轉入網下競商品房銷售價格。而這一“限地價、競房價”的政策,也是青島市自去年12月熔斷機制后土地市場再出的新政策。

另外,上述5宗地塊的出讓公告明確要求5宗地塊搭配出讓,競得人須提供“2016年度世界品牌500強”的證明材料。銳理機構青島公司總經理馬光明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論是4月21日的土地出讓公告約定競買人條件,還是這次5月4日補充公告對出讓細則進行解讀,目的都很明顯,就是要控制土地市場的瘋狂。”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青島市4月17日的一場土地拍賣中,海信地產以總價3.96億元的底價打包拿下黃島區總佔地420畝、規劃建築面積33萬平方米的6宗地塊。彼時,該6宗地塊明確要求出讓人須位列“2016中國電子信息百強企業”名單前30位。

至於“出讓人設置的商品房銷售價格”,青島銳理機構認為,按一些熔斷的案例看,一般限價是溢價率100%。而馬光明認為,按照4月6日住建部和國土部聯合發文的要求,不出地王、不超過同區域歷史最高價、溢價不超100%這三條應該是此次青島“出讓人設置的商品房銷售價格”的標準。

土拍趨嚴,房企通過拍賣拿地的要求越來越高,難度也越來越大。“當前土地市場火熱,青島制定的這些土拍新規,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政策,並不會常態化。”馬光明告訴記者,“未來,隨著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健全,這些土拍的補丁政策應該會逐漸退出,市場的終究會迴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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