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調整公務員工資待遇時,須同時同幅度考慮中小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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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煙臺市委、煙臺市政府發佈《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強調,建立中小學教師工資與當地公務員工資長效聯動機制,在核定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時,要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學校所在縣市區調整公務員工資待遇時,必須同時間、同幅度考慮中小學教師,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深化中小學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建立教師績效工資增量機制,取消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要求,績效工資由學校統籌分配,有效體現教師和管理人員工作量、工作績效,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在核增績效工資總量時,對農村小班額學校、寄宿制學校、民族班辦班學校、考核優秀學校等單位,可適當上浮績效工資水平。結合縣市區實際,調整提高班主任津貼,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健全幼兒教師待遇保障機制。

中共煙臺市委煙臺市人民政府

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全市教師隊伍

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9年9月9日)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面深化新時代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強教師隊伍黨建工作。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黨支部和教師黨員隊伍建設,合理設置教師黨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規範教師黨支部組織生活,加強黨員教師日常管理。選優配強教師黨支部書記,深入實施黨支部書記“雙帶頭人”培育工程,每年至少開展1次教師黨支部書記輪訓。重視在優秀青年教師、海外留學歸國教師中發展黨員。健全把骨幹教師培養成黨員,把黨員教師培養成教學、科研、管理骨幹的“雙培養”機制。系統組織開展教師黨員教育培訓工作。完善學校黨務工作者選拔、培養、激勵機制。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加大一線教師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評選表彰力度。(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各縣市區黨委,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下同)

2.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加強教師理想信念教育,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教師教育的重要內容,系統開發教師教育培訓課程,積極開展教師“四個自信”專題教育,提高教師綜合素養。依託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搭建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平臺,系統研究教師思想政治工作。落實全員育人導師制。積極發揮我市紅色文化、新型城鄉社區、現代創新型企業、高精尖實驗室等資源優勢,創設一批市級教師實踐教育基地。加強班主任(輔導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心理健康教師隊伍建設。(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黨委)

3.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健全師德考核機制,開展市級師德師風示範學校和示範區建設工作。創新師德教育和宣傳工作,實施中華文化涵養師德提升工程,啟動建設市級師德涵養基地,發掘培養師德典型,推出一批新時代教師教書育人優秀案例,開展優秀教師事蹟報告工作。建立教師志願者隊伍。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實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加強從教紀律建設,持續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活動。加強教師隊伍信用體系建設,完善教師宣誓制度。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涉及學校和教師的矛盾糾紛,堅決維護教師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教學秩序。(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

二、全面提升教師隊伍專業素質能力

4.提高教師培養培訓質量。構建市、縣兩級骨幹教師培養培訓體系。推進全市教育領軍人才培養工程。深入推進“互聯網+教師專業發展”工程。實行培訓學分管理,不斷完善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制度。加大中小學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各縣市區政府要將教師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制定教師培訓規劃,科學設計培訓內容和培訓方式,系統開展教師培訓工作。不斷完善高等院校師範生頂崗實習——置換培訓機制,優先培訓農村學校教師和薄弱學科教師。落實好師範生實習支教工作,將師範生生活補貼納入縣級財政預算並按時撥付。積極推動縣市區教師培訓、教研、電教、科研等機構有機整合。(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5.建設高水平的中小學教師隊伍。提高新招聘教師學歷門檻,將小學教師學歷提升至師範專業專科和非師範專業本科,初中教師學歷提升至本科,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普通高中教師學歷提升至研究生。支持各縣市區出臺政策提高在職教師學歷層次。探索建立區域內普通高中教師資源共享機制。提升教師信息化綜合素養和應用能力。統籌做好全市教育系統高層次人才隊伍梯隊建設工作。重視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研究制定教師海外研修訪學辦法,深化友好城市及姊妹學校教師交流機制,提高教師隊伍國際化水平。規範外籍教師管理聘任辦法。紮實開展教師教育領域對口支援工作。深化校長職級制改革,加強校長後備人才庫建設。(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各縣市區政府)

6.建設善保教的幼兒教師隊伍。創辦煙臺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合理確定學前教育專業培養規模和層次。充分挖掘現有編制資源,妥善解決公辦幼兒園編制需求;現有編制總量內確實無法滿足的縣市區,可對實驗幼兒園、鄉鎮(街道)中心幼兒園、公辦學校附屬幼兒園等公益二類幼兒園探索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對未納入機構編制管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幼兒園,符合有關規定具備登記條件的,可申請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參照公辦幼兒園編制標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配齊教師。實施幼兒園教師補充專項計劃。將新招聘幼兒教師學歷層次提升至專科,將幼兒教師資格證作為招聘幼兒教師的基本條件,有條件的縣市區要嚴格專業要求。推動在職幼兒教師將學歷層次提升至專科以上。開展幼兒教師全員培訓。(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

7.建設雙師型的職業院校教師隊伍。繼續實施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下同)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建設一批應用型本科高等院校、優質高職院校與大中型企業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培訓基地。落實職業院校教師企業實踐制度。定期舉辦職業院校教師職業技能大賽和教學能力大賽。用5年左右的時間,選拔培養一批青年技能名師,認定一批專業骨幹帶頭人、教學名師和教學團隊,造就煙臺職業教育領軍人物和職教名家。逐步落實職業院校用人自主權,完善高等職業院校、技師學院教師自主招聘制度,完善職業院校教師資格標準,專業教師招聘要以測試專業技能和執教能力為主。通過考試考察招聘的方式,加大職業院校對世界技能大賽優勝獎以上、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獲得者的引進力度。(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全面深化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8.加強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在現有事業編制總量內,盤活事業編制存量,優化編制結構,向教師隊伍傾斜,充分利用教師編制週轉專戶政策,優先保障教育發展需要。加大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和跨區域調整力度,建立以縣為主、市域調劑的動態調配機制。建立市、縣兩級教師需求及配置預警機制。各縣市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因培訓、病休、生育等造成的教師臨時性缺員,嚴禁公辦學校自行聘用代課教師。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嚴禁擠佔、挪用、截留中小學教職工編制。(責任部門: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

9.完善中小學教師招聘制度。進一步健全中小學教師准入制度。完善符合教育行業特點的中小學教師招聘辦法,推行“面試前置”招聘方式,鼓勵開展“組團式”校園招聘。加大對“雙一流”高校、高水平師範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優秀畢業生和山東省師範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獲得者等高水平教師資源招聘力度。強化對新招聘人員的品德考察。積極爭取省公費師範生培養計劃,建立公費師範生入職競崗選聘制度。建設高水平師範院校煙臺實習基地。加大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的補充力度。(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各縣市區政府)

10.優化城鄉教師資源配置。全面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實縣級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編制總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崗位總量,教育行政部門在編制、崗位總量內統籌調配教師,學校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縣域定期交流的管理機制。推動優秀校長教師向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均衡配置。穩妥推進義務教育段教師校內——學區——縣域“三級競聘”制度。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實際,落實學區內短缺學科教師走教制度,制定走教教師財政補助政策。實施“銀齡講學計劃”。(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

11.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和考核評價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學特點的崗位管理制度,實現職稱與教師聘用銜接。按規定提高中小學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在中小學增設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在鄉村中小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申報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申報副高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0年以上申報正高級職稱,可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建立“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增設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完善符合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出臺中小學教師課時量標準指導方案,把教師完成規定的課時量和勝任教育教學工作作為教師資格註冊、職稱評審、專業技術崗位聘任、評先樹優和考核評價的必要條件。加強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建立教師退出機制。(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

12.健全職業院校教師管理制度。全面落實生均撥款制度,推進高等職業院校、公益二類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師學院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探索實行項目工資制、年薪制,吸引具有實踐經驗的企業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到職業院校任教。職業院校通過校企合作、技術服務、社會培訓、自辦企業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為績效工資來源。深化市屬高職院校教師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職稱自主評聘事中事後監管機制,深化崗位管理制度改革,按規定提升專業技術高級崗位設置數量,建立與高等院校發展相適應的崗位動態調整機制,推進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完善各項人事管理制度。(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全面提高教師地位待遇

13.完善中小學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建立中小學教師工資與當地公務員工資長效聯動機制,在核定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時,要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學校所在縣市區調整公務員工資待遇時,必須同時間、同幅度考慮中小學教師,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深化中小學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建立教師績效工資增量機制,取消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要求,績效工資由學校統籌分配,有效體現教師和管理人員工作量、工作績效,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在核增績效工資總量時,對農村小班額學校、寄宿制學校、民族班辦班學校、考核優秀學校等單位,可適當上浮績效工資水平。結合縣市區實際,調整提高班主任津貼,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健全幼兒教師待遇保障機制。(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

14.著力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深入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提高鄉村教師工作生活保障水平。落實鄉鎮工作補貼政策,並向艱苦偏遠鄉鎮教師傾斜。實施鄉村教師年度健康體檢制度,所需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落實鄉村教師交通補助或開通班車等政策,具體辦法和標準由各縣市區制定。通過新建宿舍或改造舊宿舍等方式加大農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力度,各縣市區要結合省財政下達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資金給予補助。深入實施農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計劃。設立鄉村教師關愛基金,資助鄉村特困教師。積極參與國家、省鄉村優秀青年教師培養獎勵計劃。為鄉村教師配備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相應設施,豐富精神文化生活。(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政府)

15.落實民辦學校教師權益。依法推選學校董(理)事會、監事會中的教職工代表,確保教職工代表中的教師代表不得低於代表總數的60%。民辦學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配足配齊教職工,與教師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工資,併為教師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保障和落實民辦學校教師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揚獎勵、科研立項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落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養老保險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相關政策,財政部門對參加試點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給予適當補助。(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

16.營造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採取多種形式對教育系統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揚,定期組織開展煙臺市特級教師、煙臺市教學能手及優秀教學成果等評選選拔。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出資獎勵教師。落實公辦中小學教師國家公職人員的法律地位,依法維護中小學教師權利,引導公辦中小學教師切實履行國家公職人員義務,強化國家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和教育責任。保障中小學教師合法利益,健全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依法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建立教師榮休儀式制度。(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宣傳部,各縣市區政府)

五、全力確保政策舉措落地見效

17.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細化分工,確定路線圖、任務書、時間表和責任人。各縣市區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研究1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建立教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解決教師隊伍建設重大問題,相關部門要制定切實提高教師待遇的具體措施。(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

18.加強經費保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確保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用於教師培訓,確保高職院校按照教師工資總額的1.5%安排教師發展經費,並在此基礎上保持持續穩定增長。優化經費投入結構,更多向教師傾斜。鼓勵社會力量出資投入教師隊伍建設。(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

19.加強督導考核。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列入督查督導工作重點內容,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健全教師隊伍建設監測評估機制,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報告教師隊伍建設情況。強化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教師的管理責任,完善督導督學機制,加強對教師的監督指導。(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

責任編輯: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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