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公務員法新增三個任職條件,你的上岸機會就更小了

公務員 跳槽那些事兒 社會保險 法律 天津 天津中公教育 2019-06-04

再有兩天,千呼萬喚的新公務員就要在6月1日正式施行了!對於此次的新公務員法,大家可能存在著諸多疑問,小編就幾個重點問題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

新增三個任職條件

  • 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 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 ③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增設五類人不能錄用

  • 1. 被開除黨籍的人;
  • 2. 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
  • 3. 犯罪受過刑罰;
  • 4. 開除公職;
  • 5. 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6月1日起,新公務員法新增三個任職條件,你的上岸機會就更小了

劃重點——新公務員法實施後,會有什麼影響?

  • 01.晉升有了新通道:職務職級分離,拓寬上升途徑,年輕公務員晉升機會更多;
  • 02.待遇福利提升了:刪除“非領導職務”,打破了公務員僅靠職務晉升實現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公務員的收入逐步規範化,基層或新入職公務員工資有所提升;
  • 03.提前退休有保障了:公務員只要滿足工作年限達到三十年、或距離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五年內且工齡滿20年就可以提出申請,所在機關批准後就可以提前退休,且提前退休對養老金還無絲毫影響;
  • 04.加班也有補助了:新《公務員法》對涉及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制度做出相應改革,對公務員工資、加班補助進行了明確表述,公務員不僅可以享受年終獎,也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津貼補貼。可以按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當享受相應的補休或者按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 05.“鐵飯碗”變得更鐵了:公務員考核更全面更科學了,基層公務員含量更高總之,幾乎所有的公務員將從中受益;
6月1日起,新公務員法新增三個任職條件,你的上岸機會就更小了

由此看來,公務員的未來一片光明,這可能會導致越來越多的人走上公考的道路,競爭將越來越大,上岸則越來越難,2019年天津公務員進面的小夥伴就要抓住機會,一舉上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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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新公務員法新增三個任職條件,你的上岸機會就更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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