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城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高考期間考試環境綜合整治的通告

高考 交通 裝修 法律 慶城廣播電視臺 2017-06-07

慶城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高考期間考試環境綜合整治的

(二〇一七年第23號)
慶城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高考期間考試環境綜合整治的通告

2017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將於6月7日—8日進行,為確保高考期間考點附近道路暢通,減少和防止噪聲對高考的影響,為考生營造一個安全、安靜的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高考期間(6月5日—8日)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整治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在隴東中學高考考點周圍燃放煙花爆竹, 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21:00以後在城區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產生超標噪聲的建築施工作業和裝修作業,城區內所有建築施工場地和裝修工地在21:00前必須停止施工。

三、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高噪聲音響器材,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居民家庭產生的噪聲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城區內營業性文

化娛樂場所在21:00前必須停止營業,6月5日—8日暫停廣場舞活動。

四、6月7日和8日,隴東中學大門前至慶城賓館門口(7:30—12:30,13:30—18:00)實行臨時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機動車輛通行。

五、考生家長、親屬及與高考無關人員在考試期間不得進入考點、考場,或在附近聚集、逗留,以免干擾考生考試。

以上規定,請各有關單位和市民必須嚴格遵守。對不遵守本通告規定、不聽勸阻、蓄意製造事端、干擾高考正常秩序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從重查處。

特此通告。

慶城縣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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