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火書記”受審:濫用職權造成損失超1.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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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正義網 昨天


2019年7月18日,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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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8日,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


甘肅“火書記”受審:濫用職權造成損失超1.7億



甘肅省定西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間,被告人火榮貴利用擔任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省政府副祕書長兼省信息化辦公室主任、省政府辦公廳主任、武威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土地審批、項目合作、資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300餘萬元。

2016年9月,被告人火榮貴應一私營公司負責人的請求,指使某國有公司負責人將公款人民幣5000萬元借給該私營公司用於經營活動,借款到期後歸還人民幣100萬元,其餘本息未歸還。

2012年9月,被告人火榮貴指使相關人員將1300餘萬平方米國有未利用沙漠地無償劃撥給某私營公司用於貸款抵押。該公司以其中的660餘萬平方米沙地作為抵押,從銀行貸款人民幣3億元。貸款到期後,該公司仍有本息人民幣2.5億餘元未歸還。2018年6月13日,銀行將此2.5億餘元作為不良資產處置給某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以人民幣8100餘萬元的價格予以轉讓,造成損失人民幣1.7億餘元。

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項規程”的要求召開了庭前會議。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議焦點,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火榮貴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定西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群眾、新聞媒體及被告人親屬等100餘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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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書記”和女副市長姜保紅,又一起被提起公訴

“獨立王國”裡,“火書記”和女副市長涉“團團夥夥”

2019年1月10日,甘肅紀檢監察網發佈了武威市委原書記火榮貴被雙開的消息。其中,“辱罵毆打領導幹部和身邊工作人員”、“蠻橫霸道,把主政地方視為私人領地和獨立王國”等描述引人關注。

記者注意到,和火榮貴同時被宣佈雙開的還有他的老下屬、曾共事5年的原任武威女副市長的姜保紅。甘肅紀檢監察網發佈的雙開通報顯示,火榮貴“搞團團夥夥”,而姜保紅“參與團團夥夥”。

二人之中,甘肅省紀委監委對火榮貴的通報可謂嚴厲:現已查明,火榮貴在擔任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省政府副祕書長、省政府辦公廳主任、武威市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自行其是,在重大原則問題上違背中央決策另搞一套;搞團團夥夥,經營政商小圈子,抱團謀利;不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辱罵毆打領導幹部和身邊工作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接待;長期佔用賓館高檔套房;經常出入私人會所;違規公款購買、贈送貴重禮品。違反組織紀律,搞一言堂,個人拍板決定重大事項;隨意、頻繁、大量調整幹部;在幹部選拔任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利;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和特定關係人經營謀利提供幫助;搞權色交易。違反群眾紀律,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市場經濟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帶壞家風涉嫌受賄犯罪;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甘肅省紀委監委指出,火榮貴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地方主要領導,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黨性原則缺失,權力觀、政績觀、道德觀嚴重扭曲,心無戒懼,蔑視紀律紅線,膽大妄為,踐踏國家法律,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交織,違紀問題與違法問題並存,六大紀律項項違反。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是典型的“兩面人”;蠻橫霸道,把主政地方視為私人領地和獨立王國;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追求轟動效應,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給任職地方造成嚴重損失和沉重債務負擔。嚴重破壞民主集中制原則,嚴重破壞“親清”政商關係,嚴重破壞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嚴重破壞任職地方政治生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值得一提的是,火榮貴從2010年1月至2017年4月,擔任了7年多的武威市委書記職務。這一時間段也正是姜保紅調任武威並升任副廳級的時間。

姜保紅是一名1974年4月出生的女幹部,黑龍江呼蘭人,1997年7月參加工作,200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甘肅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

1997年從甘肅政法學院畢業之後,姜保紅就在蘭州市政法系統任職,5年後進入甘肅省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直到2012年1月調任武威市招商局黨組書記、局長。

在武威市,姜保紅的仕途幾乎每年進步一個臺階,到武威任職3個月之後就躋身市政府副祕書長(兼)、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次年10月又轉任市發改委主任,還曾一度兼任天祝藏族自治縣縣委副書記。

2016年11月,姜保紅升任武威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正式躋身副廳級。根據武威市政府官網介紹,姜保紅負責商貿流通、教育、衛生和計劃生育方面工作。

1月10日,甘肅省紀委監委發佈的通報指出,經查,姜保紅在任武威市招商局局長、發改委主任、副市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政治攀附,參與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和經濟利益,嚴重破壞了任職地方的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偽造證據,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參與超標準接待;多次出入私人會所,接受高檔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報告個人外出去向;利用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搞權色交易,謀求職務晉升等不當利益。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甘肅省紀委監委認為,姜保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價值觀念扭曲,政治蛻變,經濟貪婪,生活墮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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