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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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定西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誌慶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火榮貴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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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定西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誌慶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火榮貴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定西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間,被告人火榮貴利用擔任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省政府副祕書長兼省信息化辦公室主任、省政府辦公廳主任、武威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土地審批、項目合作、資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300餘萬元。

2016年9月,被告人火榮貴應一私營公司負責人的請求,指使某國有公司負責人將公款人民幣5000萬元借給該私營公司用於經營活動,借款到期後歸還人民幣100萬元,其餘本息未歸還。

2012年9月,被告人火榮貴指使相關人員將1300餘萬平方米國有未利用沙漠地無償劃撥給某私營公司用於貸款抵押。該公司以其中的660餘萬平方米沙地作為抵押,從銀行貸款人民幣3億元。貸款到期後,該公司仍有本息人民幣2.5億餘元未歸還。2018年6月13日,銀行將未償還的2.5億餘元貸款作為不良資產以人民幣8100餘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某資產管理公司,造成銀行損失人民幣1.7億餘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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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定西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誌慶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火榮貴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定西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間,被告人火榮貴利用擔任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省政府副祕書長兼省信息化辦公室主任、省政府辦公廳主任、武威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土地審批、項目合作、資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300餘萬元。

2016年9月,被告人火榮貴應一私營公司負責人的請求,指使某國有公司負責人將公款人民幣5000萬元借給該私營公司用於經營活動,借款到期後歸還人民幣100萬元,其餘本息未歸還。

2012年9月,被告人火榮貴指使相關人員將1300餘萬平方米國有未利用沙漠地無償劃撥給某私營公司用於貸款抵押。該公司以其中的660餘萬平方米沙地作為抵押,從銀行貸款人民幣3億元。貸款到期後,該公司仍有本息人民幣2.5億餘元未歸還。2018年6月13日,銀行將未償還的2.5億餘元貸款作為不良資產以人民幣8100餘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某資產管理公司,造成銀行損失人民幣1.7億餘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火榮貴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火榮貴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被告人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100餘人旁聽了庭審,市檢察院組織全市兩級院刑事檢察部門幹警對庭審進行了觀摩。

鑑於案情重大複雜,法院宣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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