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摸底平臺類資管業務:私募、融租等模式仍待關注

風投 私募 投資 基金 風投 私募 投資 基金 21世紀經濟報道 2017-06-22
監管層摸底平臺類資管業務:私募、融租等模式仍待關注

針對地方融資平臺的摸底,正在被監管層進一步細化。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家公募基金子公司人士處獲悉,日前多地證監局向所轄區域機構下發通知,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對旗下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輸血”的資管項目進行自查。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自查要求,亦與今年財政部、發改委、證監會等六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有關。

6月19日,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基金子公司負責人就告訴記者,此次自查範圍主要針對券商、基金子公司等持牌機構,並將重點自查資管產品為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情況,或地方部門及融資平臺提供擔保及類擔保情況。

一位受訪的業內人士表示,在監管層的施壓和引導下,當前絕大部分的資管機構都已經逐漸放棄並遠離了融資平臺類項目,但是不排除部分機構仍然有超過1年期的存續項目尚待清盤。

值得一提的是,當下部分私募機構仍然是輸血地方融資平臺的重要通道;不過截至截稿前,記者尚未了解到有私募機構收到上述自查通知的情況;而另一方面,也有受訪的業內人士指出,當前重點參與融資平臺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也有待於監管層的進一步“補漏”。

平臺類資管迎自查

將針對地方債務的規範範圍強化至資管產品領域,這一力度為近年來所少有。

“證監繫統對地方債項目的摸底並不常見,主要還是和之前六部委發文規範地方政府融資有關。”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基金子公司負責人表示。“一方面能夠對證監資管體系內的平臺規模有掌握;另一方面也能對證券類資管機構開展了哪些融資平臺項目進行了解,以便對相關項目風險進行預防和了解。”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得的一份參與地方政府舉債事項統計表顯示,監管層對輸血地方債資管計劃的情況摸底主要包括融資主體、項目規模、募集資金、地方政府提供擔保形式等多重要素。

據瞭解,截至6月16日,部分機構已完成了自查結果反饋;在部分參與自查人士看來,瞭解和掌握平臺類資管項目是否存在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違規擔保,仍然是此次自查的主要目的。

“這次自查還是看違規問題,特別是違規擔保,擴大對地方或有負債情況的瞭解。”上述接近監管層的基金子公司負責人表示。“不過目前還在做平臺項目的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已經不多了,可能少部分機構還有一些未清盤的老項目存續。”

“這類項目在2014年-2015年期間做的比較多,如果是2-3年期產品,那麼就會有一些機構的項目沒有完成清盤。”上述基金子公司負責人坦言。

不過,由於部分平臺項目的擔保函或安慰函往往屬於“抽屜協議”,或存在地方財政已按照最新預算法要求宣佈撤回的情況,因此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部分地方債資管項目或並不會被上報擔保問題。

“有的項目的確成立的時候是有安慰函的,比如地方債務確認函,財政證明文件等。”上海一家基金子公司投資經理19日表示,“但這種函通常都是項目募集或機構內部風控使用的,其實際意義有限,這種情況下資管機構也沒有必要把這種情況進行上報。”

該投資經理坦言:“還有一類是當地政府再次發函宣佈把之前的類擔保函撤回的情況,對於這種項目資管機構也不會去進行上報;但是對內還是有個風險問題。”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目前監管層只是針對地方債項目要求各機構自查,未來或不排除會結合自查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的可能。

“自查更像是摸底,瞭解下資管口徑下的地方債情況。”上述基金子公司負責人表示,“牽頭負責這事的是財政系統,如果監管協調進一步深化,未來可能也會有針對平臺類項目的現場檢查出現。”

私募、租賃仍待補漏

在監管層的自查下,資管產品的地方債問題或將逐漸清晰;但在業內人士看來,近年來不斷扮演平臺融資重要角色的私募機構及融資租賃業務,也有待監管層的進一步“補漏”。

“目前自查的對象主要是券商、基金公司,但私募機構也有不少開展融資平臺業務的。”北京一家曾開展地方平臺業務的私募機構負責人19日就指出。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也發現,利得財富、日發資產等私募機構曾發行多隻產品為東部一些縣市地區融資平臺提供融資,而部分地區還曾因涉嫌違規融資問題被監管部門點名。

以日發資產為例,其曾在兩年前圍繞上述某被點名的開發區發行過不少於10只融資類產品,其存續期大多在4-5年。

上述私募負責人稱,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和持牌資管機構對平臺類項目的排斥有關。“因為私募融資成本高,許多私募融資的項目也都是券商、基金子公司做不了的外流過來的。”

而據監管人士透露,部分地方引導基金也存在異化為地方債務平臺的問題。

“部分政府引導基金存在的問題值得充分重視,”6月17日,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在2017中國風險投資論壇上表示,“作為劣後級出資方的財政資金為較大規模的社會資金提供風險補償,通過風險投資基金形成槓桿,甚至多層嵌套,使得風險投資基金異化為事實上的債務融資平臺。”

另需注意的是,融資租賃也成為業內所關注的平臺融資模式。據記者調查獲悉,當前融資租賃公司也成為了地方平臺融資的一種常見套路。

尤其相比於監管較為嚴格的金融租賃牌照,由商務部負責發牌的融資租賃公司在平臺類業務中更顯激進。

“目前市場資金借道融資租賃的這個現象,應該是受到更多關注和重視的。”6月19日,北京一家國有融資租賃公司業務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比如對於一些基礎設施的售後回租模式,其實都是典型的信貸業務,這些基礎設施的價值確認水分也很大,而且所有權經過政府一個文件就劃撥拿去融資了。”(記者微信:lw8346860)(編輯:鄭世鳳)

監管層摸底平臺類資管業務:私募、融租等模式仍待關注

針對地方融資平臺的摸底,正在被監管層進一步細化。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家公募基金子公司人士處獲悉,日前多地證監局向所轄區域機構下發通知,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對旗下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輸血”的資管項目進行自查。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自查要求,亦與今年財政部、發改委、證監會等六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有關。

6月19日,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基金子公司負責人就告訴記者,此次自查範圍主要針對券商、基金子公司等持牌機構,並將重點自查資管產品為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情況,或地方部門及融資平臺提供擔保及類擔保情況。

一位受訪的業內人士表示,在監管層的施壓和引導下,當前絕大部分的資管機構都已經逐漸放棄並遠離了融資平臺類項目,但是不排除部分機構仍然有超過1年期的存續項目尚待清盤。

值得一提的是,當下部分私募機構仍然是輸血地方融資平臺的重要通道;不過截至截稿前,記者尚未了解到有私募機構收到上述自查通知的情況;而另一方面,也有受訪的業內人士指出,當前重點參與融資平臺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也有待於監管層的進一步“補漏”。

平臺類資管迎自查

將針對地方債務的規範範圍強化至資管產品領域,這一力度為近年來所少有。

“證監繫統對地方債項目的摸底並不常見,主要還是和之前六部委發文規範地方政府融資有關。”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基金子公司負責人表示。“一方面能夠對證監資管體系內的平臺規模有掌握;另一方面也能對證券類資管機構開展了哪些融資平臺項目進行了解,以便對相關項目風險進行預防和了解。”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得的一份參與地方政府舉債事項統計表顯示,監管層對輸血地方債資管計劃的情況摸底主要包括融資主體、項目規模、募集資金、地方政府提供擔保形式等多重要素。

據瞭解,截至6月16日,部分機構已完成了自查結果反饋;在部分參與自查人士看來,瞭解和掌握平臺類資管項目是否存在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違規擔保,仍然是此次自查的主要目的。

“這次自查還是看違規問題,特別是違規擔保,擴大對地方或有負債情況的瞭解。”上述接近監管層的基金子公司負責人表示。“不過目前還在做平臺項目的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已經不多了,可能少部分機構還有一些未清盤的老項目存續。”

“這類項目在2014年-2015年期間做的比較多,如果是2-3年期產品,那麼就會有一些機構的項目沒有完成清盤。”上述基金子公司負責人坦言。

不過,由於部分平臺項目的擔保函或安慰函往往屬於“抽屜協議”,或存在地方財政已按照最新預算法要求宣佈撤回的情況,因此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部分地方債資管項目或並不會被上報擔保問題。

“有的項目的確成立的時候是有安慰函的,比如地方債務確認函,財政證明文件等。”上海一家基金子公司投資經理19日表示,“但這種函通常都是項目募集或機構內部風控使用的,其實際意義有限,這種情況下資管機構也沒有必要把這種情況進行上報。”

該投資經理坦言:“還有一類是當地政府再次發函宣佈把之前的類擔保函撤回的情況,對於這種項目資管機構也不會去進行上報;但是對內還是有個風險問題。”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目前監管層只是針對地方債項目要求各機構自查,未來或不排除會結合自查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的可能。

“自查更像是摸底,瞭解下資管口徑下的地方債情況。”上述基金子公司負責人表示,“牽頭負責這事的是財政系統,如果監管協調進一步深化,未來可能也會有針對平臺類項目的現場檢查出現。”

私募、租賃仍待補漏

在監管層的自查下,資管產品的地方債問題或將逐漸清晰;但在業內人士看來,近年來不斷扮演平臺融資重要角色的私募機構及融資租賃業務,也有待監管層的進一步“補漏”。

“目前自查的對象主要是券商、基金公司,但私募機構也有不少開展融資平臺業務的。”北京一家曾開展地方平臺業務的私募機構負責人19日就指出。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也發現,利得財富、日發資產等私募機構曾發行多隻產品為東部一些縣市地區融資平臺提供融資,而部分地區還曾因涉嫌違規融資問題被監管部門點名。

以日發資產為例,其曾在兩年前圍繞上述某被點名的開發區發行過不少於10只融資類產品,其存續期大多在4-5年。

上述私募負責人稱,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和持牌資管機構對平臺類項目的排斥有關。“因為私募融資成本高,許多私募融資的項目也都是券商、基金子公司做不了的外流過來的。”

而據監管人士透露,部分地方引導基金也存在異化為地方債務平臺的問題。

“部分政府引導基金存在的問題值得充分重視,”6月17日,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在2017中國風險投資論壇上表示,“作為劣後級出資方的財政資金為較大規模的社會資金提供風險補償,通過風險投資基金形成槓桿,甚至多層嵌套,使得風險投資基金異化為事實上的債務融資平臺。”

另需注意的是,融資租賃也成為業內所關注的平臺融資模式。據記者調查獲悉,當前融資租賃公司也成為了地方平臺融資的一種常見套路。

尤其相比於監管較為嚴格的金融租賃牌照,由商務部負責發牌的融資租賃公司在平臺類業務中更顯激進。

“目前市場資金借道融資租賃的這個現象,應該是受到更多關注和重視的。”6月19日,北京一家國有融資租賃公司業務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比如對於一些基礎設施的售後回租模式,其實都是典型的信貸業務,這些基礎設施的價值確認水分也很大,而且所有權經過政府一個文件就劃撥拿去融資了。”(記者微信:lw8346860)(編輯:鄭世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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