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帶你遊河南#去看更大的盧氏#【法制日報評論:願類似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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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帶你遊河南#去看更大的盧氏#【法制日報評論:願類似悲劇不再發生】

#頭條帶你遊河南#去看更大的盧氏#【法制日報評論:願類似悲劇不再發生】

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死刑執行命令,對在2018年除夕之夜連殺三人的張扣扣執行了死刑。

這本來是一個理所當然的判決結果,但沒想到直到今天依然有不少網民抱著“為母復仇”的說法不放,對張扣扣施以“同情”,甚至指責法院的判決不公。“張扣扣殺人案”給我們帶來很多深層次思考。

首先,不能把張扣扣個人的不幸與他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混為一談。不少人同情張扣扣,其實是同情他的個人遭遇。張扣扣13歲的時候親眼目睹了母親被害,這給他後來的人生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的確值得同情。但是他的不幸能夠成為殺人的正當理由嗎?

從最高法院複核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張扣扣連殺三人的做法極其殘忍,而且在除夕這個萬家團圓之夜連續殺人,也給社會帶來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同情的歸同情,法律的歸法律。依法對張扣扣執行死刑是他凶殘殺人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後果,與他的個人經歷無關。我們可以同情他的不幸,但這種同情要與他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區分開來。把兩者混為一談,必然陷入善惡是非不分的泥潭。

其次,媒體對熱點案事件報道要承擔社會責任。早在2018年“張扣扣殺人案”剛剛發生的時候,就有媒體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簡單地將此案定性為“為母復仇”,這一說法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輿論,致使相當一些受眾為張扣扣打抱不平,這種態度和觀點甚至一直延續到現在。

隨著越來越多的案情被公開,人們逐漸看清了,這並不是一起單純的“為母復仇”案,其背後有著相當複雜的原因和背景。在最高法院的死刑複核書中,兩次提到張扣扣多年工作和生活不如意,心理失衡。應該說,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解釋清楚張扣扣“為母復仇”的動機,轉嫁心理危機、宣洩不滿才是張扣扣“為母復仇”的主要原因。但是由於此前媒體對張扣扣“為母復仇”的報道給人們留下了先入為主的印象,已經很難再從根本上扭轉了。

當前,一些媒體為了吸引眼球,贏得受眾,往往對熱點案事件做片面甚至不真實的報道,給公眾造成的消極影響很難消除,也往往讓司法機關陷入被動。所以,媒體必須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新聞報道,特別是對熱點案事件的報道,要嚴守客觀、真實的底線。

第三,熱點案件永遠是生動的公共普法課。不可否認,當前,報復洩憤、私力救濟,在一些人中依然很有市場,他們把社會當成江湖,打打殺殺,快意恩仇,自以為是豪俠仗義。但是,法治國家、法治社會,不允許濫用私刑,無論有什麼恩怨都不是犯罪的理由。

張扣扣案是一個社會熱點案件,最高法院最終核准其死刑,給人們帶來了極大的震撼,也無疑讓這個案件變成了一堂生動普法課。各地司法機關和普法部門應該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強化人們的法治觀念和法治意識,讓全民守法成為自覺。

凡是過去,皆為序章。隨著張扣扣的伏法,此案也劃上了一個句號。人們將會繼續面對新的熱點案件,如何在一個個熱點案事件中將法律事實說清楚,將法理說透徹,仍然是新的課題。願張扣扣案的教訓真正為人們所汲取,願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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