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政府法制辦主任、執行局長昨天多位法制部門負責人被查'

"

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鄧夏思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鄧夏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夏思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紀律意識缺失,違規過問案件;私慾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鄧夏思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鄧夏思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鄧夏思簡歷

鄧夏思,男,漢族,1961年11月出生,廣東大埔人,在職本科學歷,1979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3年2月任汕頭市金平區委常委、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2008年9月任汕頭市委副祕書長

2010年5月任汕頭市濠江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5年3月任汕頭市商務局局長

2016年2月任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9年5月被免去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職務2019年6月辭去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鮑東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黃山市委批准,中共黃山市紀委、黃山市監委對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原副院長鮑東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鮑東昇違反政治紀律,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時,隱瞞有關房產;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子女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鮑東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知法犯法。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黃山市紀委常委會、中共黃山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安徽省紀委批准,決定給予鮑東昇開除黨籍處分,由黃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馮聲仕接受監察調查

據來賓市監委消息: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馮聲仕(副處級)因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監察調查。

長春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劉鳳桂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長春市紀委監委消息:長春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劉鳳桂涉嫌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鳳桂簡歷

劉鳳桂,男,漢族,1955年11月出生,吉林榆樹人,1977年9月參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89年6月,任長春市郊區區委辦公室副處級員;1990年7月,任長春市委辦公廳綜合一處副處級員;1992年3月,任長春市委辦公廳綜合一處副處長;1992年7月,任長春市委辦公廳綜合一處處長;1996年2月,任長春市委黨刊編輯部主任;1996年6月,任長春市委黨刊編輯部主任(副局級);2000年6月,任中共長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2003年9月,任中共長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市監察局副局長;2007年12月,任長春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2008年7月,被長春市人民政府聘任為長春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職);2016年3月,退休。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