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干部違規收受他人禮金,被紀委通報!

法制 時政 聚焦三明 2017-04-26

日前,福建省將樂縣紀委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三明一干部違規收受他人禮金,被紀委通報!

縣水利局原局長、黨組書記黃永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經查,2014年至2016年,黃永輝在擔任將樂縣漠源鄉黨委書記期間,先後三次違規收受他人所送的禮金。2017年4月,縣紀委給予黃永輝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全縣各基層黨組織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各基層紀委、派駐紀檢組、監察室要切實發揮關鍵作用,盯緊時間節點,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強節假日期間對本鄉(鎮)、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監督檢查,紮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五一、端午將至,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持續組織開展重要時間節點“1+X”專項督查,增強監督實效,形成有力震懾。對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潛入地下、變換花樣的問題,一律從嚴查處。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從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加強黨性修養,自覺增強紀律意識。(將樂縣紀委)

來源:將樂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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