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試用期間頂風違紀 蚌埠一干部被黨內警告

法制 時政 人民網 人民網 2017-08-30

“從警十三年來,特別是2017年1月剛被組織提拔任命為連城責任區刑警隊長後,一心只想做出些工作成績,不辜負組織的信任和期望,但由於思想上的麻痺,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和理解不夠深刻,借岳母去世辦事之機,收受單位同事禮金,犯下了嚴重錯誤,造成不良影響,在此向組織作出深刻檢討......”固鎮縣連城責任區刑警隊長曹興丹在檢討書中寫道。

2017年5月,省委第七巡視組向固鎮縣紀委移交關於反映連城責任區刑警隊長曹興丹利用岳母去世之機,通知同事、朋友出禮,藉機斂財等問題。縣紀委高度重視,責成第四紀檢監察室牽頭聯合縣公安局紀委進行調查。

經查, 2017年3月28日,曹興丹岳母去世,在操辦喪事期間,曹興丹明知中央、省、市、縣對黨員幹部操辦喪事有嚴格規定,在“面子”思想和僥倖心裡的驅使下,仍安排人員分批通知所在刑警隊人員和其他民警參加。為了逃避紀律監管,怎樣做到收受禮金不會被輕易發現呢?在收取禮金方式上曹興丹動了一番心思,做了精心安排。

曹興丹事先準備一些信封,凡是單位同事出的禮金,一律不在賬本上登記,將事先準備好的信封交給出禮的同事,將禮金裝在信封裡,寫上出禮人姓名和金額,由曹興丹本人或安排人員收取。

在調查組找其談話時,曹興丹說“目前,紀律管理非常嚴,採取這種方式收禮金,是怕給出禮的同事造成影響”。

曹興丹自認為做的“天衣無縫”,但仍未逃脫調查組的“火眼金睛”,調查組通過走訪和詢問相關人員,很快查清其利用岳母去世辦喪事之機,違反廉潔紀律,收受40名單位同事8300元禮金違紀問題。

經2017年8月11日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曹興丹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隨著處分文件下達執行,在縣公安系統引起強烈反響。縣委組織部依據《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免去曹興丹試用縣公安局連城責任區刑警隊長職務(副科長級),按試用前職級安排工作。

執紀者說:

曹興丹作為一名有著11年黨齡的民警,剛剛被組織提拔重用為刑警隊長,本應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廉潔紀律、自覺抵制不良社會風氣,以良好工作成績回報組織的信任和期望。但實際工作生活中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識上缺位,思想上麻痺,行為上放縱,借喪事之機違規收受禮金,最終難逃黨紀處理。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力度,主動出擊,鐵面執紀,重點查處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打“擦邊球”、穿“隱身衣”、搞“變臉術”的“四風”問題,持續釋放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

(固鎮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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