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印發對反映市管領導幹部問題線索談話函詢辦法

反腐倡廉 時政 平涼發佈 2017-06-16

甘肅日報訊(通訊員歐萍)近日,平涼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反映市管領導幹部問題線索進行談話函詢的暫行辦法》,對談話函詢的適用情形、組織實施、處置管理、抽查複核等作出了26條具體規定,確保談話函詢的可操作性、實效性和嚴肅性。

《辦法》明確規定,將談話函詢情況列為談話函詢對象所在單位黨組織年度民主生活會規定內容,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在民主生活會上通報班子成員受到談話和函詢情況,被談話函詢的黨員領導幹部,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深刻檢查,受到提醒的應當作出整改表態,沒有問題的要說明情況。派駐(出)紀檢組(紀工委)要負責監督執行。《辦法》明確了適用談話函詢的9種情形和建議進行組織處理或給予紀律處分的5種情形,並對談話函詢的報批、程序、談話人員組成、方式、完成時限、處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要求承辦談話函詢部門建立健全被談話函詢對象個人廉政檔案,作為幹部使用、考評以及廉政審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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