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明紀律規矩 嚴守為政之本——浙江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紀實

反腐倡廉 法律 政治 時政 浙江黨建雲平臺 2017-05-22

勇立潮頭的浙江,靠什麼管好全省黨員幹部?憑什麼戰勝機遇中蘊藏的風險與挑戰?

根本性的問題,需要旗幟鮮明的回答——除了正確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外,必須靠嚴明規範和紀律。

近年來,浙江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各級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人民群眾對“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期盼,正逐步變為現實。

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以來,這裡有工作方式的轉變,“四種形態”成為監督執紀的基本路徑;這裡有持之以恆的決心,緊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不放鬆;這裡有黨內監督的逐步完善,推動巡視、派駐監督實現全覆蓋。

最有說服力的,是數字——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59781件,處分59341人。其中,廳局級87人,縣處級988人。立案數、處分人數持續大幅增長,由2012年立案8265件、處分8134人,增至2016年立案16372件、處分16219人。

聚焦主業,抓早抓小

深化“三轉”,實踐“四種形態”

“孩子生日宴的邀請對象要慎重,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群眾反映你和老闆走得太近,自己多注意”……在浙江,廣大黨員明白,黨委、紀委領導找談話,是善意的提醒;各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則“時時鳴哨”,築牢預防黨員幹部違紀的第一道防線。

要“打虎”“拍蠅”“獵狐”,更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前沿。

2013年,中央紀委部署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工作,省委、省紀委迅速將推進“三轉”作為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多措並舉,助力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中心、迴歸主業。省紀委將過去參與的161個議事協調機構減至12個,清理比例達92.6%。省紀委監察廳機關完成內設機構調整後,紀檢監察室由4個增至9個,監督執紀部門數量和人員分別佔機構和編制總數的近70%。

2017年3月,省監察委員會組建完成後,省紀委、省監委機關共設立紀檢監察室13個,監督執紀部門數量和人員分別佔機構和編制總數的近80%。

為使紀檢幹部從“副業”中徹底抽身,省紀委下發通知,明確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不分管駐在部門其他業務工作;清理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兼職分管其他業務,出臺鄉鎮(街道)紀檢幹部專職專用文件。

2012年以來,浙江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數和查處數逐年攀升,2016年立案查處違紀案件數突破16000件。

“種好自己的責任田”,紀委既轉職能,也轉方式。2015年9月,中央紀委提出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紀委的職責定位更聚焦、深化,對監督執紀問責提出做深、做細、做實的更高要求。

同年,省委、省紀委探索建立約談提醒制度,省委主要負責人帶頭約談省管領導幹部。2016年,省委下發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要求各級黨委在向上級紀委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時,必須詳細彙報實踐“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情況。

省紀委圍繞開展談話函詢印發文件,規範“第一種形態”的具體應用;嚴格限定線索處置時間,目前,全省歷年積累的20563件問題線索已處理完畢;每年抽取一定比例核實談話函詢件,特別對擬提任或轉任重要領導崗位的幹部,以核為主,避免帶病提拔,2016年核實比例達20%。

據統計,2016年,全省共處置反映問題線索23753件;談話函詢問題線索3142件(次),比上年增長214.5%;給予紀律輕處分8152人,組織處理2481人,給予紀律重處分8067人。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的新形態已在浙江省基本形成。

“抓小”絕不“放大”。2016年,在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浙江省共有42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此外,通過完善追逃追贓工作機制、開展“天網2016”行動,成功勸返“百名紅通”頭號嫌犯楊秀珠,追回中央追逃辦掛牌督辦的外逃人員4名、贓款5878萬元,持續保持遏制腐敗的高壓態勢。

作風建設,久久為功

緊盯老問題,關注新動向

今年“五一”前夕,省紀委公開通報近期查處的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持續釋放“突出抓重要節點正風肅紀監督檢查,越往後執紀越嚴”的信號。

2017年1月,省委部署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已順利完成,標誌著浙江作風建設進入經驗總結、制度完善的新階段。

踏石留印抓作風。200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時指出,要切實把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放在更突出位置。同年,浙江省啟動首個作風建設年,歷屆省委一以貫之,持續深化。

2012年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浙江始終在作風建設的戰場上,向黨中央看齊,走在前列——

同年12月26日,省委召開全省改進工作作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電視電話會議;28日,出臺8個方面28條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的辦法。

在厲行勤儉節約、規範出訪活動等方面,省委、省政府領導率先垂範;強化主體責任,省委把加強作風建設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巡視及整改工作等緊密結合,開展對不正之風的專項整治,推進農村基層作風巡查。

不含糊、不越線、不變通,省委以行動詮釋改進作風的根本要求:在規範接待工作等方面,出臺50餘項配套制度;省級“三公”經費支出連續5年下降;98家省直單位實行公車改革。

以問題為導向,創新制度規定。針對節日期間“四風”易發多發,提出“六個嚴禁”的紀律要求;針對換屆中易出現迎來送往現象,出臺《關於在幹部任職履新中切實轉變作風的通知》,明確幹部履新“四項紀律”;針對“酒局”“牌局”問題,提出“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準提供各類菸酒”等“七個一律”要求。

改作風,改到深處是堅持。堅持是緊盯關鍵節點,持續明察暗訪、通報曝光,也是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溫州市建立單位內部食堂報賬審批、用餐標準等制度。湖州市嚴查黨員幹部通過網絡平臺收送電子禮品卡、提貨券。

2013年至2017年4月,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6587起,處理7959人,黨政紀處分1926人。省紀委共通報16次,包括典型問題89起126人。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調查顯示,幹部群眾對浙江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糾正“四風”的滿意度逐年提高,2016年達99.5%。

黨內監督,絕無禁區

巡視、派駐監督實現全覆蓋

2017年3月28日,省委巡視組啟動本屆省委第十五輪巡視,對7所高校黨委進行“回頭看”。早在去年12月底,“全覆蓋”已敲落在本屆省委巡視工作的成績單上。

5年來,省委部署開展15輪巡視,累計派出巡視組116個,共巡視255個單位黨組織,對6個縣(市、區)、7所省(市)屬本科院校開展“回頭看”。通過巡視,共發現被巡視單位黨組織問題4159個,領導幹部問題線索5733件,涉及廳局級193人、縣處級1423人;根據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紀律處分7246人次,組織處理2556人次,移送司法機關919人,凸顯巡視“利劍”作用。

巡視,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深化政治巡視的重大部署,省委隨之提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使命感,提升落實政治巡視要求的主動性。

2012年,印發《浙江省2012-2016年巡視工作規劃》,提出在本屆省委任期內完成對全省所有市、縣(市、區)的常規巡視,並推動落實對省直部門、企事業單位的巡視全覆蓋;2016年4月,出臺《巡視工作實施辦法》,明確巡視的“重點對象和重點內容”;2016年6月,下發《關於開展市、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的意見》,啟動浙江省巡視巡察一體謀劃、部署和推動的新徵程。

查找深層問題,常規巡視、專項巡視、“回頭看”相繼開展;貫徹立巡立改,省委“五人小組”定期聽取每輪巡視情況彙報、直接指導線索核查及整改落實,要求被巡視地區(單位)黨委必須在巡視組反饋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上報整改工作方案,兩個月內報告整改情況。

本屆省委巡視工作啟動以來,被巡視黨組織已整改到位4133個省委巡視組反饋的面上問題,整改率94.64%;推動完善制度8042項、挽回損失93.46億元、問責追責21845人、情況通報7127起;通過提出處理建議,及時糾正395個群眾反映強烈且明顯違反規定的問題。

2016年起,全省所有設區市、縣(市、區)都成立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共有專兼職巡察幹部8214名。目前,共巡察黨組織6487個,發現違反“六項紀律”問題14279個,涉及黨的領導、黨的建設等問題13604個,對6912個問題邊巡邊改;移交問題線索4530件,立案查處163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541人,移送司法機關250人。

“全覆蓋”的成績,不僅屬於巡視工作。2016年2月,浙江省在全國率先實現省、市、縣三級派駐全覆蓋。

派駐全覆蓋,是浙江省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實踐。黨的十八大以來,省委把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點突破項目;為讓“探頭”真正發揮作用,省委、省紀委出臺10多個制度規範,為派駐機構的日常監督提供廉政約談、專項檢查等15種“利器”;創新年度書面廉情報告、重大事項隨時彙報等制度,進一步暢通派駐機構的廉情上報渠道。

把黨的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2015年以來,省紀委派駐機構共進行4輪口頭報告。2016年,全省各級派駐機構共立案1863件,紀律處分1974人,發現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等方面問題16000多個。

如今,浙江省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穩步推進,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續完善,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來源:浙江日報 記者:丁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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