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風聞社區原創,轉載請聯繫授權 文/不想彈夜曲的肖邦】
大家還記得那個在書店苦等50天的“痴情男”嗎?
只因在書店遇到“一見鍾情”的女生,這位孫先生每天都到書店等那個女生。
將近50天的時間裡,他一直沒有上班,全靠向親戚借錢維持生活。
本來以為,媒體報道之後,過幾天就會風平浪靜,孫先生也會迴歸到正常生活中。
沒想到,昨天@梨視頻 又發了一條後續視頻。
目前,原視頻已經刪除,不過手快的@吾六一061 還是留下了截圖。
第一段是個前情回顧,孫先生回憶自己和這位女生的相遇:
在這段截圖裡,大家有注意到他對女生的描述嗎?
“下身是一雙肉色的絲襪,上身是黃色的上衣”。
正常人大概率應該先看到的是黃色衛衣吧?而且描述女性穿著時,出於尊重也不會一開口就是肉色絲襪。
然後看看這位孫先生怎麼解釋自己不工作的:
“我就想說工作能掙幾個錢,你這工作為了什麼,賺錢為了什麼,你為了養家餬口,你家都沒有呢你養誰去對不對。”
還把自己的這種行為看作是“單純的愛情”.......
路人都表示,你還是先養活自己吧。
然後更神奇的事情來了,12月10日,孫先生來到法院起訴這名女生。
原因是想要通過這種方式來找到她。
??????
還帶著自己寫的起訴狀:
“原告主體發誓,這輩子見過的最動心的姑娘就是這位了。”
“好像失去了什麼一樣,之後明白了,那可能失去了一生所愛,失去了人生的意義、原告主體今後人生存在的意義。”
“原告主體一定時間內找不到這位姑娘,可能會接受失去人生意義這個結果,選擇做一個失去靈魂的肉體軀殼,像個活死人般終其一生,忍受命運對原告主體開的玩笑。”
說實話,這是我見過最不嚴肅的起訴狀了.......
對於這種有點無厘頭的訴訟,法院建議孫先生別起訴,就算把起訴狀交上去也是不予受理。
說到這裡,這件事情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是下面這張截圖,有點讓人細思極恐。
為了找這名女生,孫先生專門印了傳單,在地鐵上發,在學校附近的大街上發。
這些都沒效果之後,孫先生說出了一句讓人不寒而慄的話:
在很多網友看來,這位孫先生已經處於極端的邊緣了。
不少人在給那個女生出主意:換套衣服,別再去那家書店了。
還有人出來現身說法:
真正的痴情,不是應該讓自己變得更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