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法院執行一起相鄰通行糾紛案件'

法律 石阡 銅仁新聞網 2019-08-05
""石阡法院執行一起相鄰通行糾紛案件

近日,石阡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一起相鄰通行糾紛案件,順利清除申請人甘某林用於通行範圍內的障礙物,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甘某林與被執行人甘某軍系同村不同組村民,又是鄰居關係,2010年2月,申請人甘某林與被執行人甘某軍、甘某勇(被執行人弟弟)簽訂協議。雙方約定,甘某勇將田地換給申請人甘某林作為宅基地,申請人甘某林換甘某勇的田地挨著被執行人甘某軍的田坎交界處向甘某勇劃4米,甘某軍的田坎交界處不動,換給被執行人甘某軍,用於原告甘某林修房子後走路用,即被執行人甘某軍外邊田坎留2.5米寬的通往公路上,被執行人甘某軍外面田坎的2.5米是留給原告甘某林修房後走路用的。協議簽訂後,原告甘某林準備在換來的2.5米道路的範圍內修硬化道路,遭到被告甘某軍的阻擾,導致原告甘某林硬化道路無法正常實施,經多次協商,被執行人甘某軍拒不清除路面障礙物,雙方矛盾激化,遂申請人甘某林起訴到石阡法院,要求被執行人甘某軍清除土地上的泥土和農作物。

"石阡法院執行一起相鄰通行糾紛案件

近日,石阡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一起相鄰通行糾紛案件,順利清除申請人甘某林用於通行範圍內的障礙物,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甘某林與被執行人甘某軍系同村不同組村民,又是鄰居關係,2010年2月,申請人甘某林與被執行人甘某軍、甘某勇(被執行人弟弟)簽訂協議。雙方約定,甘某勇將田地換給申請人甘某林作為宅基地,申請人甘某林換甘某勇的田地挨著被執行人甘某軍的田坎交界處向甘某勇劃4米,甘某軍的田坎交界處不動,換給被執行人甘某軍,用於原告甘某林修房子後走路用,即被執行人甘某軍外邊田坎留2.5米寬的通往公路上,被執行人甘某軍外面田坎的2.5米是留給原告甘某林修房後走路用的。協議簽訂後,原告甘某林準備在換來的2.5米道路的範圍內修硬化道路,遭到被告甘某軍的阻擾,導致原告甘某林硬化道路無法正常實施,經多次協商,被執行人甘某軍拒不清除路面障礙物,雙方矛盾激化,遂申請人甘某林起訴到石阡法院,要求被執行人甘某軍清除土地上的泥土和農作物。

石阡法院執行一起相鄰通行糾紛案件

2019年4月,石阡法院作出判決,被執行人甘某軍在判決書生效後10日內清除原告甘某林用於通行範圍內的障礙物。該案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甘某軍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此,申請人甘某林向石阡法院提出執行申請。

石阡法院受理該案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耐心對被執行人甘某軍釋法說理,上門說服教育,並組織雙方協商,做被執行人甘某軍的思想工作,通過村、鎮幹部、被執行人的親朋好友動員甘某軍自行清除障礙物,恢復道路通行,但被執行人堅持己見,拒絕履行。針對這一情況,該院執行局迅速擬定強制執行實施預案並報院領導同意後,決定強制清除。

7月24日上午,石阡法院執行幹警到達現場後,在執行局局長李洪軍的統一指揮下,各小組人員分工合作,立即拉起警戒線,將執行現場戒嚴,當場宣讀執行方案,挖機的操作人員按照法院指定的要求,將障礙物挖平,整個執行活動井然有序進行。

經過3個多小時的施工,最終順利清除甘某林用於通行範圍內的泥土和農作物,恢復通行道路,解決了申請人甘某林一家人的通行問題,不僅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還給當地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課,在捍衛法律尊嚴、顯示法律威懾力的同時,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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