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喧囂過後還應迴歸理性

法律 法制 社會 紅辣椒評論 2017-03-28

辱母殺人案:喧囂過後還應迴歸理性

日前,一起發生在山東聊城的刑事判決,經報道後引起了廣泛的輿情關注:殺人者於歡在其母親在受到暴力催債、惡劣的侮辱行為後,情急之下刺死刺傷了催債人。後當地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決了於歡無期徒刑。(綜合媒體報道)

應該說,在此案中,在倫理道德和法律之間,往往難以找到一個合理的平衡點。實際中,絕大多數人選擇站在倫理道德這一邊,甚至批判法律的不講人情。因為殺人的原因確實能夠被理解,因為我們需要安全感,也因為弱者本身更容易獲得同情。

如果我是於歡,很可能我會和他做出同樣的選擇。但是,被理解不等於沒有錯,因為他畢竟捅死、捅傷了人。畢竟別人的惡毒、殘忍、違法犯罪不能成為你惡毒、殘忍、違法犯罪的理由。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錯的事情付出代價。這一案件中的放高利貸者、違法追債者等都要受到調查及相關處理。對此,山東聊城已經做出了相關回應。這是媒體和輿論的力量,也是每一個關注這個案子的人努力的結果。

從法律角度來講,法律是公正的,它也的確是冷血無情的。這個沒有辦法,因為它就是一個硬性規則,也是為了保護絕大多數人。不要扯什麼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規則要是活的,那能叫規則嗎?何況在這一案件中,於歡及其母親一開始的確是弱者,但是當於歡捅向杜志浩的那一刻,杜志浩是有罪,但也罪不至死啊。

誠然,當母親受到侮辱和虐待的時候,當報警都解決不了人身安全威脅的時候,殺人成了唯一的出路。因為這樣最起碼,還能自己給自己帶來一絲安全感。站在於歡的角度是這樣的,站在杜志浩的角度呢,一下子就被剝奪了生命。如果殺人者不得到相關懲處,那就有安全感了嗎?那麼很多人就可以站在倫理道德的角度去剝奪別人的生命,這樣,整個社會就有安全感了嗎?關注案情,關注理性與公正是對的,但是攻擊法律就不對了。

應當被關注的是,於歡是由於憤怒,還是因為誤認為警察不給予保護,而追債的進一步恐嚇威脅,才最終導致他殺人。如果是憤怒,那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或傷害。如果是誤解,那也可認定為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媒體和輿論的勝利在於使這個案子的真相和細節得到進一步調查和披露,不讓相關者蒙受不白之冤。至於最終的判決是怎樣的,我們應當相信司法的公正。合理還是過重過輕,都不是我們能隨意做出評價的。

另一方面,對民間非法借款,肯定是要徹查的,如果沒有這種不合法不合理的黑色項目存在,那麼慘劇或許也就不會發生。追債團伙也是,他們對他人的人身侮辱和侵犯的違法手段也是極其令人髮指的,這是文明社會的恥辱。近年來,關於不合法借貸及追債造成的悲劇也是不少,是時候殺殺這股邪風了。

至於相關警察,就更得嚴查了,因為這背後牽涉另外一個真相,他們是對危險的判斷能力不夠?還是有意庇護?如果當時真是去找另外的人核實事情,那麼不把當事雙方分開,也要承擔極大的過失,這個鍋不應該讓於歡一個人背。

總之,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公正吧,輿論也不應當左右司法的獨立和公正。我們只是需要一個完整的真相和一個合理的裁決。

文/鍾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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